56期
神國管家 Kingdom Stewardship

紀律與自律

聖經人物的教訓 【輕輕鬆鬆談管理專欄】

最近靈修讀到歷代志下,再次深刻地體會到以色列歷史的盛衰與王的好壞有關:從大衞開始,所羅門接續,羅波安讓國分裂,分裂後的北國以色列沒有一位好王;而南國猶大有20位國王,但只有八個好王。然而所羅門及多數好王卻都晚節不保,實在是我們很好的警惕。神給以色列王很清楚的紀律,即祂的誡命、律例及典章,記載於申命記十七章15-20節:

一、五件國王不可做的事:
1、不可立你弟兄以外的人為王。
2、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
3、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
4、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恐怕自己的心偏邪。
5、不可為自己多積金銀。

二、兩件必當做的事:
1、要將祭司利未人面前的律法書,為自己抄錄一本。
2、要平生誦讀律法書,好學習敬畏耶和華─自己的神,謹守遵行律法書上的一切言語和律例,免得向弟兄心高氣傲,偏左偏右,離了這誡命。

失紀律與自律之禍

但即使好王們都晚節不保,而且很多未能善終,其主要原因不外以下兩點:

1、沒有從小被訓練與被要求遵守紀律(discipline)。

即抄錄律法書,平生誦讀,並謹守遵行。所有壞王的母親幾乎都是外邦人,根本不認識萬軍之耶和華,甚至把她們敬拜的假神帶入以色列,以致帶來耶和華的憤怒及懲罰。

2、作王之後,或國家強盛後,沒有自律(self-discipline)。

第一例就是世上最有智慧的所羅門王,他雖自己寫了箴言與雅歌,卻不但娶埃及公主為王后,還有妃七百,都是公主;及嬪三百。在他年老的時候,妃嬪誘惑他的心去隨從別神,不效法他父親大衛誠誠實實地順服耶和華─他的神。(參閱列王紀上11:3-4)

第二例乃是烏西雅王。他的名聲傳到遠方,他既強盛,就心高氣傲,以致行事邪僻,干犯耶和華,進耶和華的殿,要在香壇上燒香。不聽祭司亞撒利雅的勸阻,還發怒,手拿香爐要自行燒香。他向祭司發怒的時候,額上忽然發出大痲瘋。因此烏西雅王長大痲瘋直到死日,住在別的宮裡,與耶和華的殿隔絕。(參閱歷代志下26:16-21)

上述國王因沒有謹守遵行耶和華的紀律,所帶來的咒詛、國家滅亡及被擄為奴的痛苦經驗,值得成為我們的警惕。世界上最有智慧的所羅門王都會犯大錯,我們更應求上帝給我們能聽的耳、順服的心,讓我們到老都能活出以聖經為根基的內在生活。

▲所羅門王智慧過人,統理大國,卻也晚節不保。

如何活出自律生活:

一、父母應該以聖經為根基教導孩子。


「我兒,要謹守你父親的誡命;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法則,要常繫在你心上,掛在你項上。你行走,它必引導你;你躺臥,它必保守你;你睡醒,它必與你談論。因為誡命是燈,法則是光,訓誨的責備是生命的道。」(箴言6:20-23)


「敬畏耶和華的,大有倚靠;他的兒女也有避難所。」(箴言14:26)


「敬畏耶和華就是生命的泉源,可以使人離開死亡的網羅。」(箴言14:27)


「凡以感謝獻上為祭的便是榮耀我;那按正路而行的,我必使他得着我的救恩。」(詩篇50:23)

二、領導者或父母必須「以身作則」,先成為跟隨者的榜樣,即先自我要求(自律)。


「你要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持定永生。你為此被召,也在許多見證人面前,已經作了那美好的見證。」(提摩太前書6:12)


「你要囑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不要自高,也不要倚靠無定的錢財;只要倚靠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神。又要囑咐他們行善,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捨,樂意供給人,為自己積成美好的根基,預備將來,叫他們持定那真正的生命。」(提摩太前書6:17-19)


「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着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他顯現的人。(提摩太後書4:7-8)

三、領導者能被要求,也就是有受教的心或接受不同意見的心胸。


1、先知拿單責備大衛借亞捫人的刀殺害赫人烏利亞,又娶了他的妻為妻,所以刀劍必永不離開大衛的家。大衛對拿單說:「我得罪耶和華了!」 拿單說:「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於死。」大衞因為能夠聽勸,所以到老都沒有離開耶和華。(參閱撒母耳記下12:7-14)並且如使徒行傳十三章36節所說的,神也肯定大衛一生的作為:「大衛在世的時候遵行了神的旨意,就睡了(或作:大衛按神的旨意服事了他那一世的人,就睡了)」。


2、所羅門親自聽到耶和華的話:「這稱為我名下的子民,若是自卑、禱告,尋求我的面,轉離他們的惡行,我必從天上垂聽,赦免他們的罪,醫治他們的地。」(歷代志下7:14),但可能是所羅門王太聰明,他身邊沒有像先知拿單與祭司撒督這樣的諍臣,可以勸他悔改,以致他後來遠離神,實在可惜!


3、所羅門的兒子羅波安,雖然他無能且愚昧地失去北部十個支派,並且常常遠離神,但是在神透過先知示瑪雅告訴他遭患難的原因,他卻有能聽的耳及謙卑的受教的心,因此都能化危為安。(參閱歷代志下11:1-12:12)

四、敢要求部屬或兒女。


「杖打和責備能加增智慧;放縱的兒子使母親羞愧。」(箴言29:15)


「管教你的兒子,他就使你得安息,也必使你心裡喜樂。」(箴言29:17)


「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箴言13:24)


「我兒提摩太啊,我照從前指着你的預言,將這命令交託你,叫你因此可以打那美好的仗。常存信心和無虧的良心。」(提摩太前書1:18-19)

如果我們能以聖經為根基來教導、行事及為人,並求神給我們謙卑謹守的心,相信申命記廿八章1-14節所描述的福,必伴隨著我們,並臨到我們及整個國家身上,例如(根據現代中文譯本意譯):

1、神要賜福給我們所居住的城市和田園。
2、神要賜福給我們,使我們多子多孫,五穀豐收,財產繁多。
3、神要使我們出入平安,事事蒙福。
4、神要使我們的事業蒙福,衣食無缺。
5、最後,以國家而言,如果遵守神的一切誡命,神就要使這個國家在列國中居領導地位,不受支配,長治久安,永不衰敗。

但願我們遵守神的誡命,過有紀律及自律的生活,神長久以來,使我們蒙福的應許就會臨到我們身上。


林元生長老(右),光寶企業集團(Lite-on Group)創辦人之一,曾任總經理及集團副董事長。從企業界退休後,曾擔任臺灣基督教芥菜種會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