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韓國走過的歲月
離開韓國首都漢城(今稱首爾)已近三十年了,畢竟那是我出生、成長的僑居地,回憶往事,如今還是有份濃厚又化不開的情感;有恩也有怨。
真摯友誼一世情
漢城是先父母因日本入侵被迫逃離家園的避難所。當時,無依無靠、異鄉異俗,被排斥、受攻擊、沒有適切法律保障,還要與當地居民搶飯碗,處境之艱難可想而知。
奇蹟似地,先母竟很快與房東太太結為知己,因著她,從此可買到糧食,日後,她更成為先母私人韓日雙語的教師。這就是韓國人可愛的民族性─一旦把你視為自己人,就能待之以「一家親」的熱情。
就像先母另一位知交,是一位婦產科醫生,我們十兄弟姊妹都由她親手接生,或許「醫」久生情,對我們視如己出。1960年代,家兄高中畢業,當時韓國華僑惟一的出路就是回臺升學,家兄也不例外,她卻堅持應送家兄留美,因著她的遠見及她在美行醫的兒女鼎力幫助,受益的何止家兄,更惠及我們全家。她是先母在世念念不忘的恩人。
惡人侵吞喪家產
可是,韓國人的凶悍,也是我們始料未及的。打從我有記憶起,直到國小一年級,我們都住在佔地近兩畝的大宅院;寬廣的前後院,再加一間單獨可出租的旁屋,從來不覺擁擠。一直以來,在外僑名分下不能擁有產業,於是先父將產業假託在一位韓國熟人的名下(當時外僑做法)。
誰知財物當前,天良喪盡,這熟人竟一口咬定他就是業主,凶悍的天性暴露無遺,就這樣,所有產業一夕之間化為烏有,我們被迫遷出以血汗建立的家園,從此過著租屋的辛酸歲月。
男尊女卑重人倫
也因為幾次搬遷,從小到大有很多機會與韓國人直接相處,加深了我對他們的認識。尤其,他們把「男尊女卑」視為天經地義;男人受之無愧,女人甘心承受。舉個例子:房東是三代同堂的大家庭,每餐都看見祖母、兒媳婦在廚房張羅齊全,端上炕,等家中的男人用餐完,才端回廚房吃殘羹餘菜。餐餐如此,沒有怨言。
我也曾親眼看見,一位賢慧能幹,白天幫先生作生意,下班家事一手包的太太,被先生拳打腳踢時,背著幼兒的她一點不敢反抗,鄰里也不插手。你叫這是「風俗習慣」也好,「積非成是」也罷,極不公平,甚願在這片地土上,能找回神起初對女性創造的豐榮。
但韓國人「長幼有序」的觀念卻很普及:對家長、長輩、上司、兄長,甚至學長,永遠畢恭畢敬,是值得推崇的美德。或許,這習性鍛鍊了他們順服的心志,間接成為他們日後順服牧師長執的伏筆。的確,今天發生在華人教會同工與同工、同工與長執之間的問題,很少出現在韓國人的教會中。
▲韓國社會仍承襲東方文化「男尊女卑、長幼有序」的人倫思想(溫永勛攝)。
愛主事主勤奉獻
回憶走在1970、1980年代漢城的街頭,放眼望去盡是高懸天空─代表教會的十字架,數目之多可媲美電視天線。的確,教會的興建意味著信徒的增長,據統計,當時韓國基督徒增長率比人口增長率高達四倍(註)。曾一度吸引東南亞各國教會的長執前來觀摩。少不更事的我耳濡目染,獲益匪淺,就讓我慢慢道來:
記得,當時一位高中同學和我分享,她的教會因主日崇拜「人滿為患」,趕不及建堂,權宜之計,只好在走廊四圍安放坐椅,增設幾部擴音器。經由執事在聚會中報告,呼籲弟兄姊妹奉獻。一位有心奉獻的會友,回家抓起電話通知教會時,竟被告知:別人已搶先奉獻了。在韓國教會,奉獻是要爭先恐後的!他們不都是富有的人,但他們堅信「施比受更為有福」,並且付諸行動。
在韓國教會普遍看到一個現象:尊重傳道人,他們視此為蒙福之途(參以西結書44:30),難怪當時80%高中生第一志願是當牧師。試想,教會擁有牧會最優秀人才,加上會眾愛戴與順服,難怪韓國教會增長這麼快。反觀華人教會卻成了鮮明對比;傳道人在教會所得的待遇普遍偏低,致使不�眯^獻事主的華人基督徒,首先考慮的是神學院教職,其次是福音機構,最後才考慮牧養教會,令人感嘆!
我的好友嫁給一位韓國牧師,據稱其雙親在神面前多年來的心願,就是將頭生的、最好的獻給神—作牧師。為此;在他讀高中時,全家就開始為他將來龐大的神學教育籌措經費。他們對神認真的態度,不單以事奉神為榮,也樂意擺上他們最好的。
迫切禱告再禱告
韓國教會另一特色:對禱告的注重,除了通宵禱告、晨更禱告(清晨四時半開始)、禁食禱告外,據說每間稍有規模的教會,都有自己的禱告山,通常都是依著山勢鑿成一個個小洞穴,可容一個人躺下的面積。洞穴內空無一物,外有木門,信徒關在裡面禱告數日、數十日不等。
他們堅信禱告是得能力的祕訣,因此禱告先於傳道,是他們採取的行動,多數傳道人每天都有長時間禱告,外加每週固定上山禱告,把天上的能力引到地上,韓國教會復興就是最好的見證。
走筆至此,看到今日的韓國:教會復興、勇於宣教、經濟起飛,確實讓我看到了神的作為!我有幸,能有一段在韓國走過的歲月。
註:
鄧作良,〈再訪南韓華人教會〉,《今日華人教會》1980年2月號,35頁。
記者小檔案
張吉莉,如果不是認識俐理,就不會想動筆寫「東西」,於美、加牧會共十餘年,育有一女,今年就讀研究院,閒來喜歡陪先生聽古典音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