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期
神國知行 Kingdom Knowledge & Practice

從林書豪談運動文化

林書豪在籃球場上打出一連串漂亮戰役,締造出奇蹟式佳績,且於4月榮登2012年「時代百大」(Time 100)榜首,我們為他喝采,更為他能在千萬人眼前為神作美好見證而慶幸時,也許,是基督徒對運動在文化中的定位和意義該有些了解的時候了。


同時,對流行文化中的媒體名人效應,基督徒是否曾仔細思考︰這些到底滿足了大眾什麼慾望?又揭露什麼樣的文化價值觀?我們不只為林書豪加油、感到與有榮焉,也應為他所處的文化及所有不可自拔的球迷,更警覺也更迫切地禱告和守望。


尤其,當我們了解運動在文化中的意義已不只是「運動」,還有許多附加意義糾纏不清,更讓我們為林書豪捏把冷汗。這裡面其實有太多險灘和誘惑,讓許多運動明星淪陷而不得翻身,也讓許多忠實球迷把運動當作信仰以外的另一種精神寄託。


不論是球員還是觀眾,我們都需要以更健康的方式來參與運動。

▲在神的創造裡,運動應該是一項玩耍,是神所賜的禮物,同時蘊含體力和屬靈鍛鍊,也有莫大的歡樂。(照片取自網路)

運動已經變質


據報載,白宮發言人在今年2月15日曾透露,歐巴馬在專機上談的都是林,還說:「林書豪寫下偉大的故事,改變了運動的本質。」


在這裡,美國總統提到林書豪改變了運動的本質,其實正確來說,林書豪改變的是運動文化,而他在球場上的態度和表現,則讓運動文化回歸到運動的本質。


什麼是運動的本質?在神的創造裡,運動應該是一項玩耍,在日常生活之外的時空裡,按照特定規矩而全神投入的一種活動1。這是神所賜的禮物,玩耍,同時蘊含重要的體力和屬靈鍛鍊。其中有忘我,有體力和意志的紀律操練,也有莫大的歡樂和喜悅。


然而不知何時,原本要從工作和事業中脫離出來的一項消遣,如今卻成為另一項工作或事業。原本簡單的歡樂,現在卻被制度化,且和媒體利益掛鉤,變成一項龐大企業。上億的投資、媒體電視的曝光率,以及許多體育館的興建,把運動漸漸帶離了本質。神賜給人的玩耍天性,變質為商業賣點,原本可從運動本身得到的價值感與喜悅,現在全成為賺錢的手段,還打造出一個個自我膨脹的偶像。


林書豪在受訪時說,他正式加入NBA,曾把打籃球視為偶像,後來悔改,重新認識到他是真正愛打籃球,且是為榮耀神的名來打,這才是運動的真正本質。但現今的運動文化卻把這些大大扭曲了,導致一提到運動明星,大家聯想到的多是負面印象:為增加比賽精力與肌耐力而過量使用類固醇或生長激素,或因壓力過大而濫用毒品和酒精。運動明星所得的高薪,以及隨之而來美女環繞、性關係混亂和賭博等惡習,也讓人匪夷所思。媒體中更常有NBA球員進出監獄的報導……這些醜聞,皆成為運動明星光環底下的層層陰影。

運動取代了信仰


華人教會過去對運動文化的態度比較輕忽且缺少教導。現在面對廿三歲的林書豪,我們要用什麼樣的態度來看待呢?


講臺或基督教媒體在今年二、三月間就已開始用林書豪來解經或作屬靈功課的教導,所根據的是新聞中的亮點,是林書豪個人的美好見證。但是運動歷史和運動環境裡所充斥的種種問題,比賽中頻頻出現的暴力、犯規與自我膨脹,卻不見提及。老實說,運動界的日光下是否還可能有新事?我們需要多少的禱告來幫助林書豪抗拒運動文化中的黑暗腐敗?又需要多少的屬靈遮蓋,來幫助林書豪對成為眾人矚目的偶像能夠免疫,不混淆自我的身分?


較少讓我們意識到的一個層面,就是不論中西文化,對運動的著迷只要稍微越線,就成為宗教的替代品。社會學家愛德華斯(Harry Edwards)把運動和宗教相比2,找出很多雷同之處。比如,每星期日都有上百萬群眾聚集在體育館「敬拜」(光是密西根大學或賓州州立大學就可以固定賣出十萬張票)。每一種運動也都有它專屬的聖殿──國家名人堂(Hall of Fame),陳列著雕像、獎盃與紀念品。教練和球隊經理就像族長或長老,偉大運動員的興起如麥克喬丹,則是面對所有挑戰的「彌賽亞」。


球迷的「迷」,也就是粉絲(fan)這個字,來自fanaticus,意指狂熱,在拉丁文裡又跟聖殿fanum此字,和信仰有關。當媒體把林書豪現象用“Linsanity”翻譯成「林來瘋」時,難免也有宗教狂熱的意味。


另有運動心理學家韋恩(Daniel Wann),把運動形容為一種「自然宗教」、「人文信仰」、或「原始多神教」。韋恩指出:「觀眾崇拜的是其他人,他們的成就以及所屬的團體」,所聚集的體育館就是「跟隨者聚集敬拜他們的英雄,一起為成功禱告的殿堂」3。


神父巴那(Berna)則說運動是宗教,因為運動提供一種社群的世界觀,講述偉大的故事,運動員比賽又牽涉到儀式的聯想,公平競爭也仰賴道德標準。他更說運動取代了信仰,很大部分原因是相較於有組織的宗教信仰,運動更能讓運動員和觀眾有效投入4。


這也許是為何在以棒球為題材的電影《夢幻成真》(Field of Dreams)中,會有這麼一段充滿信仰術語的話:


「讚美棒球的名,這名可以叫被擄的得釋放,使瞎眼的得看見,也讓死人復活。你是否讓棒球這名住在你裡面?成為你的一部分?你是否活出棒球,一輩子玩它並消化它?聽聽老人言準沒錯,讓棒球這名成為你的一生。」

▲課業繁重、網路興起與體重過重等問題,在在使得現代人對運動的參與改為在球場看臺上或電視機前,而讓職業球員來從事專業競賽。(照片取自網路)

運動明星偶像化


有一本書甚至名叫《從娛樂體育電視網而來的福音》(Gospel According to ESPN)5,整本書的大綱就是探討:先知、墮落天使、聖徒、救贖主、神和罪人。書中把魔術強森定位為救世主,麥克喬丹則被尊為「真正的彌賽亞」。在球賽中,麥克喬丹好幾次突破身體極限,彷彿讓人嘗到一點神聖的滋味,窺見一些無限的可能。


然而喬丹退休了,NBA便得速速尋覓下一位「救世主」,也由於每年都需要宣告一位新的救世主,搜尋的年齡漸從大學降低到高中。當NBA找到仍在高中就讀十一年級的「小皇帝」詹姆斯(LeBron James)時,刊登在《體育畫報》(Sports Illustrated)封面的標題赫然是:被揀選的那一位(The Chosen One)。


至3月24日賽後因膝傷暫停出場為止,林書豪在五十天內出賽廿六場,為尼克隊贏了十六場球。尤其在最初七連勝的那一陣子,不可避免地,也開始有媒體形容林書豪就像尼克球隊的「救世主」。顯見信仰語言已成為運動的語言,許多信仰術語被運動報導或分析過分引用:信心、敬拜、儀式、奉獻、委身、承諾、禱告、受苦、慶祝等6。


很多球迷或運動員也是在運動中找尋社群、服事的機會,以及牧養和身分認同,就如同宗教。這種在運動場上尋求救世主的現象,反映出我們文化裡渴慕超越及人性中的偶像崇拜。當人們看林書豪贏球時,人們好像經歷了敬畏與奇妙,把生活帶到另外一個境界,不可能做到的事,做到了!不可能成就的事,成就了!還有什麼比這更振奮人心的經驗?

▲面對流行文化中的媒體名人效應,基督徒是否曾仔細思考︰這些到底滿足了大眾什麼慾望?又揭露什麼樣的文化價值觀?(照片取自網路)

一起為林書豪禱告!


然而,運動取代了信仰,並不代表運動風氣因而提升。運動本質的另外一項扭曲,就是現代人對運動由主動參與轉為被動觀看。據調查,參與團體運動的下一代越來越少,健身房裡年輕的一代也在缺席。課業繁重、網路興起與體重過重等問題,在在使得現代人對運動的參與改為在球場看臺上或電視機前,而讓職業球員來從事的專業競賽。


文化學者拉許(Christopher Lasch)評論說:「商業化使得玩耍變成工作,運動員的享受順服在觀眾之下,也把觀眾矮化成植物般被動─和運動所推廣的健康與活力形成對比。」7 原本要刺激與鍛鍊身體的運動,現在反而製造出一大堆沙發馬鈴薯。金錢名利糾紛也使得球隊的組合被統計數字與教練所操縱,已經越來越少人記得當初為何會喜歡上打球了!


運動文化夾雜著媒體商機、名利和權力鬥爭,襲捲著流行文化,影響力和威力不可小覷。尤其被千萬人尊為偶像的蠱惑力,更是一場艱鉅的屬靈爭戰。難怪臺灣宇宙光總幹事林治平會呼籲華人教會界一起來為林書豪禱告,其實我們更要禱告的是整個運動文化的回歸,回歸神創造運動的本質─玩耍。


我們需要以更健康的方式來看待靈魂和肉體、工作和玩耍、運動和信仰。


1. A Christianity Today Editorial, The Lost Joy of Sports, ChristianBibleStudies.com.
2. Harry Edwards, Sociology of Sport (Homewood, Ill:Dorsey Press, 1973), 261-62.
3. Wann, D. L., Melznick, M. J., Russell, G. W., & Pease, D. G. (2001). Sport fans: The psychology and social impact of spectators, New York: Routledge.  p.200
4. Father Frank Berna, OFM,Finding Religion in Sports,Patheos, http://www.patheos.com/Resources/Additional-Resources/Finding-Religion-in-Sports.html
5. ESPN 是Entertainment and Sports Programming Network 的簡稱,是一娛樂與運動節目網。
6. Wann, p.1987.Christopher Lasch, The Culture of Narcissism:American Life in an Age of Diminishing Expectation (NY:Warner Books, 1979), 185.


作者小檔案

莫非,十八歲由臺灣赴美,曾任加州休斯飛機公司電腦工程師六年,後專事寫作,現定居洛杉磯。著有散文《不小心,我撿到了天堂》,與小說《六個女人的畫像》、《殘顏》等書。是標準的書癡,生活在腦中。作者現為神國資源為基督文化實務營老師及創世紀文字培訓書苑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