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期
神國知行 Kingdom Knowledge & Practice

領受福音活出愛

「愛與衝突」和睦事工起飛

除了訴訟,是否還有出路?


離職牧師要告教會!這場官司到底該不該接?如此堅決對立的雙方除了對簿公堂,還有別的出路嗎?


2002年劉哲沛律師的事務所受到這個請託時,像是將他一軍。從司法角度來看,雖無完全「勝算」,還是有許多可辯護攻防之處。只是信徒之間的糾紛帶上法庭,無論結果如何,兩造均是輸家。


1988年劉哲沛參加律師執照考試前,曾與神立約,若通過考試,便要盡一生之力服事祂。執業後,他立志守約,不敢輕言忘記。


當這位因教會不續聘而受傷的牧師前來委託訴訟時,他一直覺得打官司不對,應該還有別的解決方法,卻指不出另一條出路。「神的心意很清楚,人的衝突也很真實,這分岐的兩方怎麼走到折衷處?」劉哲沛深感無力,好似眼睜睜看著自己的孩子快要餓死、渴死,竟拿不出一點食物救命。


此事讓劉哲沛與夫人王蘭馨同時睜眼環顧四周,驚覺不僅在家庭、職場中,甚至教會、福音機構裡,衝突比比皆是,造成的傷害既深且廣。有的牧者在衝突中黯然離開服事工場,過去幾十年累積的裝備付諸流水。


他們在心痛之際,反問自己:既然法律界有仲裁、調停,教會能否用同樣方式處理衝突?


劉哲沛當年便進入加州派普丁大學(Pepperdine University)修習衝突解決,2005年王蘭馨進修衝突管理碩士,兩人並開始接受「和平使者」事工(Peacemaker Ministries,www.peacemaker.net)的培訓。當時只想好好接受裝備,有待日後助人,若再發生牧者與教會的衝突,便能更有技巧地引導兩造邁向和好。

▲對立的雙方除了對簿公堂,還有其他出路嗎?(圖片來源:http://media.naplesnews.com/media/img/photos/2013/07/08/US_NEWS_TEENSLAIN_24_OS.JPG)

處理衝突的關鍵在於人


事務所業務忙碌,但劉哲沛夫婦盡心帶領教會夫妻團契多年,並參與家庭更新協會夫婦營會的服事。因為如此投入,也影響他們在處理訴訟業務時的心態和方法。


一般非信徒到事務所尋求衝突解決,如生意拆夥、離婚,是為了解決問題。劉哲沛指出,可以「用專業調停,甚至司法程序來解決,在短期內很快可以達成協議。這大多為理性的解決,是腦的問題。」


但面對基督徒的離婚案件,他得一手拿著美國法律,一手拿著聖經,告訴在婚姻中百般掙扎的當事人:「按照法律,你離婚離得成;按照聖經,你應該盡力挽回婚姻。你要走哪一條路?」


劉哲沛體會衝突的起點往往是期待的落差太大,當事人心有未甘,而不斷要求別人順從自己的期待,所受也多是情緒、關係上的傷害。劉哲沛夫婦語重心長地說:「在衝突或緊張的關係中,要改變的不是問題、關係,而是衝突中的『人』。人要改變,心要先改變。」


2008年,夫婦兩人接受北加州「基督神學院」邀請,開設「愛與衝突」培訓課程,包括:第一階段的愛與衝突小組培訓、親密關係衝突處理、職場衝突處理 ,第二階段的愛與衝突輔導訓練,以及第三階段的愛與衝突調停訓練。


同時他們也與「和平使者」事工配合,前往各地帶領講座、營會,包括在神國文化實務營開辦多年的和平使者與晉身衝突教練工作坊。除此之外,他們更投入心力製作針對非信徒的有聲教材,題目包括愛與衝突、夫妻衝突、外遇預防、外遇處理。

在衝突中榮耀神


從各層面的服事,他們聽見、看到牧者與平信徒在處理衝突時遇到的瓶頸。王蘭馨指出,一般人在處理衝突時多以理性和情緒面對,企圖改變對方的行為、做法。其實真正該問而不問的是:「為什麼對方的意見和我不一樣時,我自己的心裡會這麼不舒服?」也沒有真正來到神的面前尋求:「神啊,祢讓他和我有不同的看法,祢要我從中學什麼?要怎麼做,才可以讓祢在我心裡作工、居首位?」


面對衝突時,以「報復」或「恩典」為出發點,會有不同的處理方式,當然也會有不同的結果。劉哲沛與王蘭馨領悟到發生衝突的當事人必須先領受福音。當我們回到神的面前,看到原本得罪神的自己,竟可以藉著福音承受救贖恩典。原本被人冒犯的神主動尋求和好,甘願犧牲愛子耶穌,好挽回人,也恢復神與人的關係。


我們所受的傷害和不平,若與我們得罪神、虧欠神的程度相比,真不算什麼!既然神都饒恕了這樣的我們,我們是否也能饒恕對方?神若願意與我們和好,我們是否也該尋求與人和好?一旦真切體會自己從神所領受的浩大恩典,豈不更以神的心意為考量,即使在衝突中也能活出愛。


因此劉哲沛與王蘭馨採用「和平使者」事工創辦人謝懇德(Ken Sande)歸納出的四G原則,成為「愛與衝突」事工的誓言:


‧ Glorifying God ─ 在衝突中榮耀神!
‧ Getting the log out of the eye ─ 在衝突中除去眼中的樑木!
‧ Gently restore ─ 在衝突中溫柔挽回!
‧ Go and reconcile ─ 在衝突中破鏡重圓!


這4G的原則事實上奠基於最深層、最重要的2G,即福音(Gospel),也就是神的恩典(Grace)。

▲法律界的仲裁、調停,可以用在教會的衝突處理嗎?(圖片來源:http://www.wikihow.com/images/3/32/Participate-in-a-Mediation-Step-10.jpg)

創立「愛與衝突」和睦事工


劉哲沛與王蘭馨觀察到,要承認衝突會發生在信徒間和教會界,要以和睦為前提竭力挽回,仍非易事。或許他們可以照常在神學院培訓牧師與平信徒領袖,在夫妻營會中盡心輔導,但光憑兩人的力量仍是不夠,需要連結更多人一起響應。多年來見到錯誤的衝突處理模式導致對教會和家庭關係的摧殘,他們有感於成立「愛與衝突」和睦事工的急迫與虛要,終於在2014年籌劃創立。


長期與真愛家庭協會、家庭更新協會等機構合作,劉哲沛與王蘭馨深感這些關注家庭的事工涵蓋的層面廣泛。若能專注於衝突處理的輔導和教導,更豐富進深這些事工的資源,便能更有效服事華人家庭,同時也可帶領同工退修會,裝備他們成為衝突教練,好更有技巧地處理婚姻或親子間的衝突,讓服事更有果效。


例如當夫妻間發生衝突時,有些牧者同工只把輔導重點放在溝通技巧,有些則只建議讀經禱告。經過「愛與衝突」的培訓,可以學習帶著當事人先釐清心的問題,聚焦於榮耀神,再以實際行動表現挽回與復合的決心。


劉哲沛夫婦感謝神三十幾年前在美國教會中興起「和平使者事工」,從聖經中挖掘基督徒回應衝突的真理。不過,將此事工應用到華人的生活時,還必須考慮到語言和文化的因素。「愛與衝突」和睦事工期盼以合適的文化詮釋與思想轉換,培植出華人特有的和睦文化,滿足神吩咐我們「彼此相愛」、「合而為一」的心意。


舉例而言,「和平使者事工」處理衝突時常把當事人立刻請上桌,用調停方式把事情談開。華人通常比較含蓄、委婉,不願直接面對對方,調停方式較難接受。若能個別與衝突教練先談過,處理心中情緒,認識決裂之外更好的結果,有時就可釋懷,化解衝突。當雙方一起接受調停時,擔任調停的第三者,也可扮演衝突教練的角色。相關實例與衝突教練角色,請參閱本刊33期(2013年9月號)關係單元文章〈Mission Impossible?神能!〉及34期(2013年12月號)〈衝突教練:來自天上的呼召〉。


劉哲沛與王蘭馨期待事工成立後,能更有效服事教會,培訓同工。例如協助教會開設系列社區講座的外展事工,以大眾最有興趣的人際關係的衝突挑戰為切入點, 把未信者完全引到基督面前。內容包括:愛的起跑點、揭開衝突的面紗、溝通溝不通、婚姻加油站、人際關係麻辣燙、關鍵對話、關係搞砸了怎麼辦、有理寸步難行、如何說道歉等。


他們也樂意帶領兩大培訓營會,一是夫妻愛與衝突成長營,二是長執同工退修營。在輕鬆的互動下,讓夫妻或教會領袖跨越衝突的難關,更加同心。他們相信:「愛與衝突的交會,是私慾和聖靈的交戰。」在學習裝備後,不再視衝突為畏途,反而接受福音大能為更新心靈的機會。牧長或其他輔導者,也能在處理個案時,不只是籠統地搬出「靠主得勝」的說詞,而是清楚知道如何引導當事人面對生命中的挑戰與掙扎,按部就班走過傷害,邁向和好。

印證與期盼


事工首途之際,劉哲沛與王蘭馨滿懷興奮,迫不及待要看神如何興起這使人和睦的工作。 2014年8月3日在洛杉磯國語浸信會嘉惠堂,有屬靈長者與好友齊集,一起差遣他們與一群委身的同工們,進入服事禾場,也同心祈求神的引領。


他們知道,在愛與衝突的交會處,是聖靈與血氣相爭的戰場。不是靠人做什麼,惟有倚靠聖靈的大能!在人心最軟弱黑暗之處,需要有人帶來真理之光,致使在爭戰中的當事人能得到提醒和鼓勵。甚願更多人以禱告、奉獻、參與來支持這項事工,若有文字、企劃、影音、網站架設、教導等恩賜的信徒,也歡迎加入。


十二年前因一位離職牧師對教會的訴訟,點燃了劉哲沛律師投身衝突處理的服事。十二年後,就在事工即將開始的當兒,他接到一通電話,又是牧師因教會不續聘而尋求法律諮詢。


十二年前無力勸阻,導致當事人另覓法律顧問,堅持訴訟。十二年後他得以將所學用於服事這位負傷的牧者。即使與教會的關係結束,牧師仍得到安慰與鼓勵,不以血氣反擊,更避免雙方陷入更深、更重的傷害。同時劉哲沛也看到「愛與衝突」和睦事工能幫助牧者與長執的相處,避免類似傷害重複發生。

劉哲沛與王蘭馨夫婦相信,這是神給這項事工成立的印證。他們期許自己呼召人成為和平使者、裝備人按聖經真理回應衝突,並在教會和社區培育和睦文化。冀望藉由「愛與衝突」和睦事工,有更多的人能「在衝突中領受福音,活出愛!」


劉哲沛律師,在加州執業二十餘年,擁有法律博士(J.D.)及法學研究所L.L.M.學位,專攻「衝突處理與調停」。目前為洛杉磯高等法院調停律師、美國衝突處理協會(ACR)、南加州調停協會(SCMA)、美國及加州律師協會會員。夫人王蘭馨女士為衝突管理碩士,與劉律師多年在社區推動「使人和睦事工」,致力於華人婚姻家庭的和諧工作,帶領營會,開設「愛與衝突」、「衝突輔導」及「婚姻調停」等課程。


作者小檔案

林敏雯,投身文字事奉,專注寫作與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