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期
神國管家 Kingdom Stewardship

衝擊與省思

【個人理財系列】聖經財務觀與華人文化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世記2:24)

常見的華人傳統財務規劃習俗

當我與客戶討論財務規劃與資產配置時,影響思考與決策的關鍵因素,常常是華人的傳統習俗與文化。例如:

一、期望能為子女買房置產

父母親常擔心現在景氣不好,子女賺錢不容易,如果可以為他們買房,必能減少子女的房貸負擔,也藉此展現對子女的疼愛。

二、成年子女與父母親同住,二代、三代同堂

無法送子女房產的父母,往往心疼孩子要獨自負擔房租、家務、三餐料理、接送幼齡子女、不容易存錢等……。當然,子女願意與父母同住,常被視為孝順父母,父母也因數代同堂被視為擁有好福氣。

三、錢財管理與分配不均,造成家族成員為了金錢打死不相往來

華人「有土斯有財」的傳統觀念,造成長輩擁有不動產的比例偏高,這種現象導致進行贈與、繼承或財產分割時難度增加,難以公平處理。

四、財產傳子不傳女的現象仍普遍存在

在臺灣,依法兒女都有遺產繼承權,但重男輕女的文化在財產繼承或贈與時仍然特別鮮明。根據最新的調查結果,此情況除了大都會區因少子化有所改善,在偏鄉地區的大家庭或大家族中,女兒因道德勸說而被迫拋棄繼承的現象仍普遍存在。根據財政部統計,臺灣擁有遺產者近七成是男性,拋棄遺產的繼承人中半數以上為女性,顯示遺產分配仍是傾向傳子不傳女。

▲婚禮: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華人傳統財務習俗的影響

一、子女缺乏經濟獨立的能力與生命成長的機會

許多上班多年的人,無論單身或已婚,雖然有收入,仍不定期跟父母伸手要錢;與父母同住的人,也鮮少分擔家務或生活開銷。有時是因父母將子女視為長不大的孩子來監護,讓子女失去許多體驗人生的機會。

二、喪失承擔責任與解決問題的能力

長期在父母的保護下,大小事都接受父母的安排,養成子女自私的性格與依賴的習慣,不但把自己該承擔的責任丟給父母,也缺乏獨立思考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近年來許多公司應徵新人面談時,索性邀請父母一起來。

三、習慣倚賴父母,不知感恩

近年來啃老族(不上班,靠父母的存款與退休金生活,或長期住在父母家靠父母供養者)的比例逐年增加,尤有甚者,因索要錢財不遂而對父母施暴的新聞也屢見不鮮。

四、夫妻不同心,衍生婆媳相處與隔代教養的問題

婚後若與父母同住,常導致將自己身為丈夫、妻子、父親、母親的責任移轉到父母身上;優先以父母的意見為主,忽略配偶的意見、感受與需要。若有了孩子,更常在孩子的管教上出現意見分歧,久而久之,問題就像滾雪球般難以收拾,甚至發生子女婚姻受損與離異的情形。

五、讓子女失去鬥志,損失挑戰自己的機會

因為有父母的經濟支持或責任分擔,子女更注重生活享受:開比父母更好的車,旅遊、購物、吃大餐等,沒有接受挑戰的動力,也不為自己設定目標,非常可惜。然而大多數的上一輩多是省吃儉用。我常想,生命中最大的快樂與滿足,往往是辛苦付出、流汗流淚後所得的成果,這樣的成果才讓人一生受用、回味無窮,他們卻沒有這樣的享受。

六、父母親不清楚錢是誰的,一心想留給孩子

申命記八章17節說:「恐怕你心裡說,『這貨財是我力量、我能力得來的。』」大多父母,即使是基督徒,常誤以為財富是自己的能力掙來的,忘記得貨財的能力是來自上帝,錢的主人是神,因而不求問神錢要如何支配與使用,一心一意只想留給孩子。

神要我們學習的四個重要財務觀

創世記二章24節提到:「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若留心反覆思想,會驚覺這與我們華人傳統習俗文化背道而馳。在華人傳統文化中,不與父母同住常給人不孝的觀感;但聖經指出人要離開父母,這樣看來豈不是大逆不道嗎?若這樣做,父母情何以堪?難道子女成年,翅膀硬了就想飛走了?有時即使父母沒有說出口,卻有一條無形的線牽引著子女。但聖經中多達十處提到:當(要)孝敬父母。如:「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出埃及記20:12)

▲夏娃被造,米開朗基羅壁畫。「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世記2:22)
圖源:Michelangelo, Creation of Eve, 1508-12(Sistine Chapel, Vatican, Rome) https://spectatio.wordpress.com/2012/05/21/sistine-chapel-all-about-eve/

那麼,離開父母與孝敬父母,兩者看似衝突的情況下,到底神要我們學習甚麼呢?以下容我從聖經財務觀的角度來分享四個重要觀念:

一、神要我們在經濟與財務上獨立自主

哈該書二章8節:「萬軍之耶和華說:銀子是我的,金子也是我的。」離開父母,才是真正成長、成熟的開始。在我還是小孩的年代,記憶中,一個男生成為有肩膀的男人是從當兵開始。當兵,意味著離開家、離開父母、獨自生活、獨自面對問題、解決問題。尤其不再倚賴父母經濟上的支持,學習計劃生活與未來,自己規劃並分配財務,當體認到金銀都來自於神,就能成為忠心、良善又有見識的好管家。即使尚未進入婚姻,也要在經濟與財務上獨立自主。

二、神要我們殷勤工作並承擔責任

箴言六章6-8節:「懶惰人哪,你去察看螞蟻的動作就可得智慧。螞蟻沒有元帥,沒有官長,沒有君王,尚且在夏天預備食物,在收割時聚斂糧食。」神不只要我們工作,還要透過殷勤工作享受自己努力的成果。「聚歛糧食」就是要我們儲蓄與規劃;經文提到「沒有元帥,沒有官長,沒有君王」,提示我們要學習在沒有任何催逼和要求的情形下,主動承擔責任並管理神所賜的財富。進入婚姻的人,則必須與配偶彼此委身。從凡事聽取父母的建議轉變為優先與配偶討論、共同承擔責任、共同面對和解決問題,不再事事倚賴父母,為自己的新家庭負完全的責任。(其實尚未進入婚姻者也應如此。)

三、神要父母學習放手

加拉太書四章1-2節:「我說那承受產業的,雖然是全業的主人,但為孩童的時候卻與奴僕毫無分別,乃在師傅和管家的手下,直等他父親預定的時候來到。」我常聽到許多父母親會對成年的子女說:「家裡不缺一雙碗筷。」意思是:工作太辛苦,若不想做就不要做了。因為心疼子女吃苦,結果使孩子養尊處優、不斷換工作、抱怨上司,甚至成為啃老族、月光族(每月薪水花光,沒有儲蓄),其中不乏主內肢體的子女。此處經文特別提到「為孩童的時候卻與奴僕毫無分別」,表示神要父母親從小就訓練孩子做事,跟訓練奴僕一樣;要在師傅和管家的手下訓練他們。這讓我想到:有時甚至要易子而教,以免因自己心軟反妨礙了子女的學習與成長。等孩子長大成人,能獨立生活,就讓他們自立,讓他們撫養管教自己的子女,形成傳承的循環,也就是「直等到他父親預定的時候來到。」

四、神要父母學習信靠,相信神的應許與供應

箴言十三章22節說:「善人給子孫遺留產業;罪人為義人積存資財。」雖然神允許善人給子孫遺留產業,但也要透過許多管教與磨練,確定子女有足夠的能力可以承接才遺留產業,因為聖經箴言二十章21節提醒父母:「起初速得的產業,終久卻不為福。」所以父母一味地想將財富給子女的同時,是否能更深思想:

1、神賜下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財富,是要我們奉獻更多在神國度的事工中,還是要我們留給子女?
2、神若賜給我們財富,豈不也會賜下足夠的恩典給我們的子女?
3、子女擁有我們遺留的產業,對子女真的是祝福嗎?也就是說,留屬世財產給兒女之前,應該先給兒女屬靈的財產,讓他們能敬畏神,依照聖經的原則來經營管理屬世的財產。

重整財富觀與親子關係

我有許多客戶(尤其是基督徒),在真正了解神要透過錢財來完成神在自己生命中的旨意後,重新調整對子女的管教與財富的支配,親子關係慢慢有了好的改變。例如:子女願意開始上班、幫忙承擔家務與家庭開支;明白金錢與財產是神給父母親的,是為了完成神的工作,未來不一定全是留給自己的等等。這些客戶因此除了對自己的生命有了責任與盼望外,更鼓勵子女自己追求神、親近神、經歷神。

親愛的朋友,雖然傳統文化可能使我們從小就受到世俗價值觀的影響,但因著我們敬畏神,就能有新的眼光。詩篇一一一篇10節說:「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凡遵行他命令的是聰明人。耶和華是永遠當讚美的!」求神幫助我們有智慧的來處理安排金錢與產業,神「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哥林多前書4:2)求神幫助我們教導子女忠心,尤其在金錢的使用上要尋求神的心意。「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箴言22:6)願神賜福。

註:
參見www.pwc.tw/zh/news/media/media-20150315.html

編者建議延伸閱讀:
1.         溫英幹,「屬靈家庭中的金錢與婚姻關係」,《使者雜誌》,2015年7-8月號,網址www.ambassadorsmagazine.org/分類文章/婚姻家庭/屬靈家庭中的金錢與婚姻關係-溫英幹/?lang=hk。
2.         溫英幹,「防止親人財務衝突五問」,《真愛家庭雜誌》,2016年12月號,網址:www.familykeepers.org/magazine/Archive/FK092/p03.htm。


作者小檔案
潘華庭,臺灣安泰保險經紀人公司執行長,擁有國際理財規劃師及心理諮詢師證照,並為中華波阿斯協會約書亞管理學院老師。熱愛生命,專心致力於國內外福音事工、偏鄉弱勢服事及脫貧計畫,並參與企業家成就國度企業與大使命、用生命影響生命之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