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原住民政經、社會情勢與福音現況
【總論】
一、前言
原住民(indigenous peoples)通常指在殖民化之前或國家成立之前就已經長期居住在當地的族群;他們保留與主流社會不同的固有文化及政治體系。根據各國對原住民的定義,估計全世界的原住民人口在1997年為二億二千萬,2004年為三億五千萬,最近數字為三億七千萬。(註1)
原住民族群成為政治上的名詞意味著這些族群因為國家政府的剝削與壓迫,變得特別脆弱。因而國際機構如聯合國、國際勞工組織及世界銀行,根據國際法定出一套原住民的政治權利議案,要求各國政府遵守。聯合國發表「原住民人權宣言」(Declaration on the Rights of Indigenous Peoples)來保護原住民的文化、身分、語言、就業、健康、教育及自然資源。(註2)
本文主旨在為讀者簡述原住民的定義、面臨的各種議題,進而針對福音傳佈及提出基督徒可以做些什麼來協助原住民所面臨的困境。
二、原住民的定義及分佈
1.原住民的定義
由於過去有些關於原住民的定義造成混淆,導致聯合國反而刻意避免對原住民定下正式定義。聯合國於1972年成立原住民工作小組,開始與原住民團體正式接觸。工作小組沒有建立任何定義,主要根據自行認定的方式。(註3)
對於原住民,一般可接受的「描述」為:
(1)初期居民:指在一個國家裡最早定居的人民,或被稱為土著居民(aborigines)。
(2)在非洲與亞洲,由於征服的過程產生殖民結構,原住民擁有相同文化與語言,與周遭的民族有所區隔。
在1972至1986年間對於原住民的認定延伸到下列群體:
(1)在其他不同文化或族群抵達該地之前的族群的後代;
(2)因為與其他族群隔絕,他們擁有其祖先的習俗與傳統。
(3) 他們甚至被放入與他們格格不入的國家、社會及文化特性等結構中。
(4)1986年新增下列陳述:如果一個族群自稱是原住民,也可以被承認。(註4)
由此可知,原住民的分佈範圍很廣又各具特色,很難一般化,也缺乏一致的統計。表1列舉一些有關原住民的統計。
2.原住民人口分佈
全世界大約有三億七千萬原住民,佔全世界人口約5%至6%,超過五千個不同族群,四千到七千種不同語言,分散在七十多個國家,但70%住在亞洲。原住民也佔全世界貧窮人口的15%。
在全球九億極為貧窮的農村人口中,原住民佔三分之一。原住民分散在每一個地區,但70%在亞洲。
拉丁美洲有五千萬原住民,佔該地區人口的11%。1990年代,拉丁美洲原住民的貧窮差距比以前擴大。
在2001年,大約90%的澳大利亞原住民被認定是土著,在歐洲人抵達後,約五百種語言消失掉。(註5)
美國及加拿大原住民主要是印第安人。(註6) 十九世紀時美國有超過三百個原住民部落,各有不同的文化及宗教。(註7)
一般原住民指被殖民化之前所居住的族群,各族群有共同的歷史延續性,與他們的土地也有很強的連結。他們保持特有的社會、經濟與政治制度,有特有的語言,文化、信仰與知識系統。他們決心保持及發展他們的身分(identity),成為社會上非主力(non-dominant)的部門。(註8)
「臺灣原住民」:是指漢人移居臺灣前最早抵達臺灣定居的族群。在17世紀漢人移民臺灣之前,臺灣原住民在臺灣的生活已有大約八千年之久。臺灣原住民在遺傳學和語言學的分類上屬於南島民族和南島語系(Austronesian),和菲律賓、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馬達加斯加和大洋洲等南島族群有密切關聯。臺灣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在介紹臺灣原住民與世界南島語系民族的關係時,即表明「臺灣原住民族屬於南島語系,在人種上屬臺灣南島語族人,臺灣是南島語族分佈的最北端。」
臺灣原住民族原先廣泛分佈在臺灣山區(尤其是臺灣中部),並且沿著沖積平原聚集成一個個部落。(註9) 截至2013年2月,臺灣原住民人口為528,232人(佔臺灣人口數的2.1%,其中男258,300人,女269,932人),而大部分當代原住民則是居住在山區和城市中,經由政府認定的有十四個族群,分佈全國。(註10)
中國用「少數民族」一詞代替原住民,範圍比原住民廣,指漢族以外的民族,達五十五種,佔人口總數接近9%,但佔中國極為貧窮人口的40%。(註11)
三、原住民的政經及社會情況
原住民分佈廣泛,差異性很大,但面臨相似的問題,就是他們是地球上生活條件最低下的族群,也是窮人中最窮的族群。他們過去被當作奴隸及強迫勞工,至今仍然面對歧視、健康不良、失業、高犯罪及坐監率。(註12)
1.長期受到非人待遇
原住民受到非人待遇,主要有幾方面:
殖民:在歐洲進行殖民擴張時期,許多原住民被剷除,土地被奪取。他們遭到屠殺、被迫搬遷、孩子被移走及其他同化作用。在亞洲與非洲,人為的殖民疆界劃分將他們隔離,或變成沒有能力的少數族群。
生態滅絕︰原住民社區面臨自然與文化環境遭毀滅的危機。假發展之名,他們的土地及資源遭到一些活動的剝削或破壞,例如砍伐森林、採礦、興建水壩與水利工程、築路,廢棄物丟棄及核子測試等。
文化絕種或毀滅︰被迫同化或禁止說母語、奉行宗教及文化表達,否認族群的存在。這種行為逐漸發生,而且不受人注意。
處於非主流的劣勢:在現代國家沒有權力、被生活方式不同的多數族群認為是較為低劣的族群,在政治上通常沒有代表權。原住民的權益逐漸被邊緣化,使「原住民」成為政治名詞,淪為第四世界(在前蘇聯解體之前,第一世界為先進國家,第二世界為共產國家,第三世界為發展中國家,原住民比發展中國家還不如,因此是第四世界)。
國際間被漠視:在全世界,原住民都在掙扎,想取回他們的土地及生活,恢復他們應有的權利。直到1970年代,原住民議題才開始受到關心。1972年聯合國設立原住民工作小組(Working Group on Indigenous Populations, WGIP),致力於對原住民的研究與制定政策。該機構目前已經停止運作,改由其他單位負責。
2.原住民成為貧窮族群
全世界40%的國家擁有五個以上的大族群,許多國家內部有嚴重的種族衝突,也包括原住民與其他族群的衝突。大多數原住民生活於極度貧窮中,營養不良、文盲、健康不佳、失業、所得分配惡化等,使問題更加嚴重。例如世界銀行1990年代初期研究發現低於貧窮線的原住民人口比率遠高於非原住民人口,例如玻利維亞分別為64.3%及48.1%;瓜地馬拉86.6%及53.9%;墨西哥80.6%及17.9%;祕魯79.0%及49.7%。(註13)
聯合國在2010年出版《第一次世界原住民狀況報告》(The State of the World’s Indigenous Peoples, UN, 1/14/2010)中發現:三億七千萬原住民比起其他族群,有不成比例、更高的貧窮比率、健康問題、犯罪及人權被侵犯的事發生。更進一步的自決權及土地權對他們的生存極為重要。雖然原住民只佔全世界人口的5%左右,卻佔全世界九億最貧窮人口的三分之一,即三億人口,或絕大多數原住民都屬於極端貧窮的人口。(註14)
每一天,全世界原住民社區都面臨以下的議題:暴力及殘忍、持續的同化政策、土地被強佔、邊緣化、被迫遷移、否認土地權、大規模發展計畫的影響、軍事力量的濫用及其他多種弊端。
該報告是聯合國第一次發表的調查研究,預期將有很大的影響力。該報告主張原住民應該自由決定他們自身的發展。他們有權利主張對自己的土地及領土權,也需要發展出他們自己對貧窮及福利的定義。雖然對原住民狀況的全球統計還缺乏,但很清楚知道原住民活在極度貧窮、邊緣化、缺乏適當居住條件及所得分配不均的情況下。來自全球商品化、民營化及氣候變遷等因素,原住民傳統的謀生方式,如捕魚、打獵、畜牧農耕或小規模農耕已經遭到阻攔,使其生活陷入困境。移民到城市地區,也因缺乏現代社會的謀生技能而面臨失業或只能從事低收入的勞力工作。
許多問題其實是全球共同的問題,不只是原住民才有,不過原住民面臨更嚴峻的挑戰。例如環境議題、教育議題(原住民在各層教育上表現都比其他族群差)、健康議題(預期壽命較低)、人權議題,及其他新興議題,包括暴力及軍事化、環境保護的效果、全球化、移民及都市化,以及住在自願隔絕的地方等。這些議題彼此相連,代表原住民的脆弱及貧窮的惡性循環。
從臺灣原住民的經濟狀況,也可印證原住民的貧窮人口較多的事實。根據2011年的調查,臺灣全體家庭平均年收入在2006年(108萬2千臺幣,以下同)到2010年(107萬4千)間減少0.7%,原住民家庭平均年收入同期間從50萬9千減少到49萬7千,減少2.4%。而2010年原住民家庭平均年收入僅是全體家庭的46.3%。可見原住民家庭的經濟情況與全體家庭相較,普遍相差一倍以上。
同一調查顯示,三成八原住民家庭屬於臺灣全體家庭最低收入的前20%,原住民家庭貧富差距15.1倍,以及原住民家庭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低於臺灣法定貧窮線以下近六成(58.2%)之多。(註15)
四、協助原住民提升地位的努力
面對分佈廣泛的原住民人口,只有聯合國及其附屬機構,如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聯合國開發總署,及國際農業發展基金(International Fund for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IFAD)等國際經濟合作發展組織,以及其他國際機構,才有能力及資源對原住民地位及生活條件的改善做出全球性的努力。加上各國政府自覺地制定對原住民照顧的政策及措施,才能真正提升原住民的地位。
聯合國大會在1994年12月23日決議每年8月9日為世界原住民國際日(International Day of the World’s Indigenous People)。但聯合國對原住民的權利、地位遲至2007年9月13日才通過發表原住民權利宣言(United Nations Declaration on the Rights of Indigenous Peoples)。(註16) 這是聯合國對原住民權益所作最明確的政策宣示。其主旨如下:
「確認原住民與所有其他人民完全平等,同時承認所有人民均有權與其他民族不同、有權自認與其他民族不同,並有權因此得到尊重,又確認所有人民都對同屬全人類共同遺產的各種文明和文化的多樣性和豐富性做出了貢獻,還確認凡是基於或鼓吹以民族出身、種族、宗教、族裔或文化差異為由的民族優越或個人優越的學說、政策和做法,都是種族主義的。」這宣言遲至二十一世紀才出現,可見過去數百年在殖民化的侵略期間,世界原住民受到多少的欺壓及不公的待遇。
配合聯合國對原住民的重視,世界銀行近年來也針對發展中國家的原住民提供相關產業貸款及技術援助,協助原住民提升經濟地位。世界銀行對原住民也不下定義,視地區國家不同而規範其貸款程度。此外原住民團體也積極與國際機構溝通,以提升原住民的福祉。例如國際農業發展基金在2011年2月來自全球二十八個原住民團體的代表大會上成立原住民論壇(Indigenous Peoples Forum),並於2013年2月11至12日在羅馬舉辦第一次全球原住民會議,對未來解決原住民議題將有所助益。(註17)
由於非政府機構及社會的努力,各國政府也開始積極注意原住民問題。(註18) 例如臺灣中央政府層級設置「原住民族委員會」,提供對原住民族群的服務及照顧。地方及中央民意代表有原住民保障名額,有些大學設立與原住民相關學院,致力原住民的研究(例如東華大學的原住民民族學院),對提升原住民的經濟、政治及社會地位有所助益。
五、原住民與福音
由於原住民分佈很廣,屬性極為不同,因此有關原住民的信仰研究相當分歧。(註19 )在福音傳入之前,原住民的宗教多為傳統的祖靈信仰,很多地方將祖靈信仰與基督教儀式結合(如美國原住民)。(註20) 雖然許多宣教士進入原住民地區傳教,基督信仰影響許多原住民族群,但有關原住民族群接受基督信仰的統計仍很缺乏。
歷史上對原住民進行宣教之際,往往伴隨著殖民政府及商業壟斷集團的暴力、綁架、禁止使用自己語言等,引起原住民的不滿與傷害。
歐洲人早期對美洲(北美與拉丁美洲)原住民的宣教方式尤其需要懺悔與道歉—例如來美洲的歐洲人曾經認為印第安人不是人類(not human),他們用軍事力量奪取土地,認為自己高人一等,要改造印第安人接受其信仰與文化。對宣教士傳教的努力,各部落接受度不一,最成功的是對美國西南邊印第安人車洛基部落(Cherokees)的宣教。(註21)
經過宣教士的努力,澳大利亞許多土著信仰基督,例如在托雷斯海峽(Torres Strait)群島地區。(註22) 2006年普查,澳洲原住民人口有73%信仰基督教(包括天主教),信仰回教的很少,但數字在增加中。(註23)
臺灣的原住民信奉基督的比率很高(天主教或基督新教)。西南平原的原住民族很早就接觸到西方的基督宗教,荷蘭西班牙時期即有宣教士來到臺灣。清朝時期,特別是第二次鴉片戰爭(1856-1860)之後,臺灣開港,西方各國的宣教士紛紛來臺,一些歷史悠久的教會,便是當時建立於平埔族的居住地。日據初期及中期,西人傳教並未受到壓制,基督新教與天主教教士可以進入原住民區傳教。(註24)
但二次大戰後,中共取得大陸政權禁止傳教,許多宣教士轉而來臺,獲得國民政府特許進入山地,藉救濟品及慈善、醫療事業之助傳教,因而在1950至1960年代信主人數劇增。目前臺灣有80%的原住民是基督徒。原住民各族,除了賽夏族、卑南族、邵族、馬蘭阿美族和恆春阿美族外,在1970年以前,都有過幾近整個部落改信基督教,或幾近全族群改信基督教的現象,曾被稱為是臺灣傳教史上「二十世紀的神蹟」。
根據阿美族歷史學者林素珍在《臺灣基督長老教會對臺灣原住民宣教之研究》和《阿美族當代宗教研究》兩書中指出,當時原住民改信基督宗教,不能單純只用救濟品吸引角度來看,背後涉及原住民各族對宗教信仰的界定與期望,從民族關係來看,也存在一種長期以來對平地人和日本人統治不滿的抵抗殖民的精神。(註25)
中國各少數民族居住的地區佔全國總面積的60%,而且大多居住在邊疆地區。在中國少數民族地區流傳的主要宗教有佛教、伊斯蘭教、基督教、天主教、薩滿教和東正教,還有很多的少數民族尚無明確的宗教信仰,大都信仰神靈或原始的多神崇拜,靈裡受捆綁,活在黑暗中,生活也比較艱辛。對少數民族傳福音相對艱苦,但仍有宣教士進入,付上吃苦及犧牲的代價。(註26)
六、結論:基督徒可以做些什麼貢獻
原住民是弱勢中的弱勢,需要基督徒加以關懷。請記得每年8月9日(臺灣爸爸節後一天)是世界原住民日。
面對三億以上,散居世界各地的原住民,首先可以對原住民議題加以關心,特別是關心原住民的福祉,不要歧視原住民。
基督徒要有憐憫心,而不只是同情;帶著基督的憐憫,以實際行動來支持,例如倡議及支持政府施行對原住民有利的政策,以提高他們的政經及社會地位。
世界上還有許多原住民或少數民族尚未聽到福音,目前有很多宣教士在從事對原住民的宣教工作,基督徒可以奉獻來支持此一艱鉅而重要的宣教事工。
註:
1. http://en.wikipedia.org/wiki/Indigenous_peoples。
2. http://en.wikipedia.org/wiki/Indigenous_peoples
3. 參見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文件,OHCHR,9/13/2001 memo
4. http://www.acpp.org/sevents/0809.html
5. 全球原住民分佈,見http://en.wikipedia.org/wiki/Indigenous_peoples_by_geographic_regions;族群名單見http://en.wikipedia.org/wiki/List_of_indigenous_peoples; 原住民統計見http://www.ruralpovertyportal.org/topic/statistics/tags/indigenous_peoples
6 美洲區原住民,見http://en.wikipedia.org/wiki/Classification_of_indigenous_peoples_of_the_Americas
7 Native Americans and Christianity, http://www.encyclopedia.com/doc/1G2-2536601076.html
8 Vulnerable People, www.un.org/en/letsfightracism/indigenous.shtml, http://www.ruralpovertyportal.org/topic/statistics/tags/indigenous_peoples
9 維基百科,臺灣原住民
10 http://www.apc.gov.tw/portal/docList.html?CID=6726E5B80C8822F9
11 http://zh.wikipedia.org/wiki/中國民族列表
12 http://www.acpp.org/sevents/0809.html
13 Michael Todaro and Stephen Smith, Economic Development, 10th Edition, 2009, p.244, Table 5.7
14 http://www.un.org/esa/socdev/unpfii/documents/SOWIP_web.pdf.
15 臺灣原住民族委員會,99【2010】年原住民經濟狀況調查(2011年5月),http://www.apc.gov.tw/portal/docDetail.html?CID=C5FBC20BD6C8A9B0&DID=0C3331F0EBD318C2808308C8D244806C 16 http://www.un.org/esa/socdev/unpfii/documents/DRIPS_en.pdf
17 http://www.ifad.org/events/ip/2012/index.htm
18 http://en.wikipedia.org/wiki/Indigenous_peoples及 http://en.wikipedia.org/wiki/List_of_indigenous_rights_organizations
19 個別國家地區原住民或少數民族的宗教活動,參見聯合國難民署之網頁http://www.unhcr.org/refworld/topic/464db4f52/464dbd9c2.html
20 http://en.wikipedia.org/wiki/Native_Americans_in_the_United_States#Religion
21 Native Americans and Christianity,http://www.encyclopedia.com/doc/1G2-2536601076.html
22 http://www.creativespirits.info/aboriginalculture/spirituality/aboriginal-christians-christianity#toc0
23 http://en.wikipedia.org/wiki/Indigenous_Australians
24 http://www.zwbk.org/zh-tw/Lemma_Show/2011.aspx
25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5810及http://www.catholic.org.tw/aborigine/aborigine.pdf
26 http://gospelherald.com/news/den-17044-0/#.UMX4iqywWSo
表1:有關全球原住民的統計
1 | 全球約有三至三億七千萬原住民人口,佔全球人口5%,有五千個不同族群,四千種語言,聚居七十多個國家,約70%住在亞洲。 |
2 | 原住民有較高的貧窮人口比率,佔全球貧窮人口的15%,也佔全球九億農村極度貧窮人口的三分之一,此外也有較高的無土地、營養不良及內部遷移比率。 |
3 | 拉丁美洲有五千萬原住民,佔該地區人口的11%。原住民人口不一定佔少數,玻利維亞及瓜地馬拉原住民人口佔總人口過半數。原住民屬於弱勢族群,例如瓜地馬拉原住民有87%是貧民,墨西哥的比率為81%。1990年代拉丁美洲地區原住民貧窮差距增大。最近研究,終結原住民的邊緣化可以提升拉丁美洲各國的經濟成長:玻利維亞(提高37%)、巴西(13%)、瓜地馬拉(14%)及祕魯(5%)。 |
4 | 中國少數民族佔總人口將近9%,但佔中國極度貧窮人口的40%。 |
5 | 自從歐洲人抵達澳洲後,約五百種原住民語言消失。2001年,澳大利亞原住民人口有90%是土著,6%為托雷斯海峽(Torres Strait)群島居民,其他4%為上述兩族群的混種。原住民男人預期壽命只有五十九歲,澳洲男人平均為七十七歲。 |
6 | 泰國原住民中,移居到都市的原住民女孩及婦人超過40%靠賣淫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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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檔案
溫英幹博士,本協會董事會主席,本刊人才單元企編,現為臺灣國立東華大學榮譽教授及元智大學特聘教授,冠冕美國華人外展事工主任及KRC投資理財營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