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林奕含事件谈「诱奸」
框文/郑琼瑜、吴信惠
▲在最后遗世的专谈中,林奕含表示:「会不会,艺术从来就只是巧言令色而已?」(图片来自网路)
数月前在台湾发生的美女作家林奕含自杀事件,经过媒体报导和网络传播后,引起两岸三地许多人的不胜唏歔和感叹。
尤其她刚出版《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小说,才上市即已刷过五刷,是个有潜力的美女作家。自杀前八天又为出版社做了一个如见其人的专访,镜头中悄然动容地诉说自己写书的初衷,以及中间休息前昙花乍现的巧笑倩兮,出众的气质袭面而来。
她说书中想要呈现的是爱、文学和美,她不想让整本书只是说一个「关于女孩子被诱奸或是被强暴」的故事。显然,停留在此,会过于像一般报端披露的新闻事件,在社会中成为另一个受害者的统计数字。
女孩子爱上诱奸犯
她想说「这是一个关于『女孩子爱上了诱奸犯』的故事,它里面是有一个爱字的,可以说,思琪她注定会终将走向毁灭且不可回头,正是因为她心中充满了柔情,她有欲望,有爱,甚至到最后她心中还有性。」
但「爱上诱奸犯」本身,其实就是「诱奸」的导向结果。这本书揭露的不是真正的「爱」,而是诱奸后所带来的「伤害」。因为诱奸牵涉到孩子被引导进入一个关系,一个至终走向幻灭的关系。且最后诱奸者一定会离开,但孩子却永远被滞在关系中,在生命中再也举步维艰。
不论林奕含如书中所说是在十三岁还是如现实中提到的十八岁,被老师诱奸,对一个性意识模糊、自我尚未成形、身体经验也未开窍,即被侵犯身体界线的年轻女孩,罪恶感和仇恨夹杂着恋慕,是常会有的混乱感受。这也是为何会让林奕含一生都活在「常人看不见的心灵黑洞」中,和精神病艰苦地缠斗,最后放弃自我上吊自杀。
其实「诱奸」的关键,就在于一个「诱」字。一个充满社会经验的成年人,往往对未成年孩子的需要一目了然。若有心,提供糖果或吃食,或者给予孩子所缺少的注意力、赞赏和肯定,愿者上钩。
对一个生活在家庭关系疏离或者父母缺席的孩子,这是最普遍的诱奸手法:「全世界只有我最了解你的需要,能看到你的重要!」很多网上色狼,就是如此把一些孤单寂寞天天挂在网上寻找精神寄托的女孩给骗上手。
但从林奕含活跃的中学生活纪录看来,她参加过排球校队、编过报纸、考试成绩优异,亦文亦武,算是一个头脑灵活、个性活泼的聪慧女孩。对这样的女孩诱骗,爱、文学和美,还有性启蒙,可以说是她被诱进入关系的高级钓饵。
文学,是许多人追寻的宗教和生命的救赎。很多人爱上文学人,是为其所爱的文学献身,靠近文学人,便以为对文学殿堂自此可以登堂入室,又是怎样一种一戳即破的幻象? 《金阁寺》一书中,三岛由纪夫就透过主角沟口的经历,说出「在美中有黑暗的地方」。太多、太多的少女追逐文学大师,却掉入美的黑暗中尸骨无存。
在最后遗世的专谈中林奕含半沉思、两手半比划,诚恳地表达书中所探讨的是:「会不会,艺术从来就只是巧言令色而已?」并解释她的「书写行为本身,是非常非常巨大的诡辩,都是对艺术所谓真善美的质疑。」
最后,访问停留在小说里的一句话:「她恍然觉得不是学文学的人,而是文学辜负了她们。」这,可能才是她引用契科夫小说《套中人》真正套在外面的「套子」吧?
权势,永远容易成为两性间的诱惑
两性关系中,权势永远容易成为一种莫大的诱惑。这方面的例子,可以看看圣经中的大卫。大卫,一直是西方雕刻家的最爱,外型英俊、充满个性与力度,又有思想的深度。如果妳是拔示巴,请问今天若出现一个大卫样的人物,一个成熟,有身份地位,有吸引力的男人,最要命的是他也欣赏妳,让妳自觉是个充满女人味的女人,邀请妳与他共度春宵,妳会拒绝么?
是什么造成这种诱惑很难拒绝?又,什么才是容易拒绝的原因?
通常对一个已婚女人来说,不大会为发生性关系而走入婚外情。之所以会陷下去,多半因为有了感情,而感情又是因为对象深具某方面的魅力、一些特别优势的条件或某些特质,才有可能受吸引而沦落。
所以通常讨女人欢心的男性,多半和他所拥有的丰富资源有很大关系。这丰富资源包括身份地位、雄心壮志、稳重成熟,或在妳所喜爱的领域里学养丰富,多才多艺。对热爱文学的人,就是文采和文学素养了。
如果女人在走入婚姻后,因现实而对自己丈夫产生失望,或心中某些渴望无法满足,感情便有了破口。这时,若有一带着比较丰厚资源的对象出现,便成为女人的诱惑。因为他的优秀,勾引出女人心中的渴望与向往。女人最难放弃的梦,便是渴欲投入一更坚强、更壮大、更安全可靠的膀臂。所以优厚资源常是个诱惑。
但若知一开始便是上床,这对女人就有点难度了,对安全感的渴求让女人不敢轻举妄动。因为要颠覆安全的环境与轨道,女人得要在心里先走过一层层的关卡,会先顾虑道德上怎么说?若已是母亲,那孩子怎么办?若已婚,另一半发现会不会暴力相向?对父母怎么交代?今后怎么做人? ……等等。而女人一旦出轨,就会死心塌地把自己托付给对方,难以动摇了。
▲两性关系中,权势永远容易成为一种莫大的诱惑。大卫王英挺俊美,有权有力,拔士巴难以拒绝。 (摘自《大卫王》电影剧照)
师生恋多建立在仰慕和崇拜
如此说来,在学问领域中占有权威和资源的,往往拥有莫大的吸引力。这样的例子中外皆很多,1999年3月14日北美电视新闻报导:加州高中女老师与男学生发生关系。
这位男学生有问题想请老师课后辅导,结果却被老师带回家,发生关系。老师被法院判决,是对未成年孩子「性侵犯」。这学生据新闻报导,回到家后情绪上感到非常困扰。明显的,是这个成人老师就她职位之便侵犯了男学生,不只是身体,还有心灵。
这不禁使我们对这加害的老师有点好奇,什么样的人会对孩子作出这样不人道的事?许多心理学研究显示,通常加害者多半曾自己被性虐待或暴力虐待过。自我形象低弱,很深的自卑感,使得他们必须用病态方式来满足自己的需要。
而且在属于他们的成人世界里,无法满足内里深层对爱与受关怀的需要。环境本身可能对他们又有很大的压力,他们必须经由不健全的方式来征服更弱的人,来证明自己的重要性与自我存在。这样的人,往往会一而再、再而三地「诱奸」,不会因为存身于一桩感情而感到满足。
另一个美国例子,是三十六岁的女教师玛丽‧凯‧李图纽奥(Mary Kay Letourneau)与十三岁男孩有了爱的结晶,而被判刑入监服刑。
新闻中提到男孩的母亲曾表示,很为女教师与小男孩之间伟大的爱感动,等女教师服刑期满,若他们还相爱,会考虑让这女教师住在他们家中。有人说只要是真爱,便有它的伟大、崇高性,必须尊重。如果师生间是真情流露,是否该网开一面,不那么指责?法律上判「性侵犯」是否有它的道理在?
虽然,那男学生一再声称他们是彼此真正相爱,没有谁欺负谁、谁侵犯谁的事,但因美国法定成人年龄是十八岁,在未成年前,便是一个孩子。一个孩子不论是在身体上、心理上、或感情上都很容易被撩拨、被诱导。
青少年这个阶段有个特色,他们的性特征正在发育,身体上正经历一些变化,心理上的性欲也正在觉醒,是一种天地动摇的感觉,同时又渴望在家庭之外找份亲密感。然而,他又尚未成熟到可以处理一份异性的感情。他不知何时该放?何时该收?肢体上亲热代表什么?对他心理的影响是什么?心思意念如何能不完全被感情占据,而专心在学业上?
▲三十六岁的女教师玛丽‧凯‧李图纽奥(Mary Kay Letourneau)与十三岁小男孩发生师生恋,被判刑入监服刑。经过服刑及在狱中生产后,终成眷属,但目前正在办离婚。 (图片来自网路)
基本上他无法独立自主、成熟地作一个决定,在关系中下一份承诺,负上责任。他只会被「影响」,被一个比他大,在生活中有某种权威的人物左右。所以,当一个老师对全班中特定的一个给予特别注意力与特别待遇,很容易让这学生感觉自己被关爱、被突显,基本上便没有拒绝的能力。反而他会很喜欢得到这份注意力,会像一头羔羊般听话、顺从,任你支使来支使去。一个孩子对其生命中的重要成人会完全地信任与爱慕。如果成人顺水推舟,很容易便侵犯了孩子的无知与纯真,发生性关系。尽管孩子是主动愿意,但仍应被视为「性侵犯」。
回到女教师玛丽‧凯‧李图纽奥,她为和学生结合,抛家弃子离婚且进入监牢。但后来熬过了坐监时间,总算「有情人终成眷属」,两人结婚也有了几个孩子。十二年过去,两人的婚姻可想而知并不幸福,不但一直生活在贫穷边缘,且各自有着不同也不停的外遇。可忧的是,他们的下一代成为这场「师生恋」的祭品。
中国传统下的师生恋,有逆伦的感觉
华人社会最著名的例子,就是琼瑶与她老师的故事了。日后被她写进小说,也拍成电影《窗外》。琼瑶约在国中时,与她的老师相恋,但并未发生性关系。却因为那个时代保守,也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后来老师因为社会压力,被迫去职,终生都过得潦倒。
既然未发生关系,便谈不上「诱奸」,对吗?那么,华人社会为什么会对这样的事如此强烈反弹呢?多少和那时候的华人文化如何看待老师有关。
华人讲究「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老师对学生,不只是知识的传递,还有人格、道德的塑造。关系是由上而下,一旦发生师生恋,便给人一种逆于常理的感觉,有点女儿和父亲谈恋爱的感觉,像乱伦,很不能接受。
所以不管有无发生关系,都是以情伤义,老师不再能维持师道尊严,继续他「传道、授业、解惑」的身份了。这也是为何当初琼瑶之事,会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
▲师生恋因各种原因,通常很难善终。 (图为电影「窗外」剧照)
随着时代变迁,师生恋多转为婚外情
然而,到了1998年台湾「经营之神」王永庆的儿子王文洋与王安妮绯闻爆发后,好像没有人再责怪他们的师生恋了,反而著重在他们的婚外情部分争议。这也可能因为现代社会变迁,老师已没有那么多的师道尊严,除了传递知识外,品德的影响愈来愈少。师生间的关系不再是「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反而变成很单纯的「工作」关系,一个缴学费,一个贩卖知识,如此而已。那种逆常、乱伦的感觉已不那么明显了。
反而,只要学生进了大学、研究所,等于两个成人谈恋爱。两人既然都成熟了,都可以为自己的感情和心理负责,一般人,甚至父母,都好似没什么好争论的。问题是,当学生进入大学,老师多半是已拿到博士学位的,年龄大上一截,且多半已婚,便有了婚外情的纠纷。林奕含与补校老师陈星便属这样普遍的例子。但是,这又不是在一个平等、两人皆是自由身的情况下相交,便使关系问题重重。
1998年,台湾师大便有个黎教授与吴姓女学生的例子。新闻最初揭露时,是学生告老师「性骚扰」,后来师母又出来告女学生妨碍家庭,通奸。也可说这是成人师生恋的一个困扰。弄得好没事,弄不好,两情不相悦了,或者老师把学生在功课中当掉,或者学生告老师性骚扰。两人之间谁负谁,外人很难弄得清楚。
这也像办公室恋情,工作关系若搀入私人感情,要如何运作?当两人交往时,学生的成绩要怎么处置才不会不公平?两人间又如何因对成绩认知不同,一个认为她应得A,而老师只给C,回去学生还会不会答应你约会?教导与情人关系本身便有伦理上的冲突,严师出高徒,在亲密关系中便不大行的通。
公私很难分明,也会引起其他学生的不满。只有在学生毕业后,才能摆脱这一层。但也仍有危险,可能会情海生波,因情生恨,一弄不好反告一状,便被标上性骚扰的危险。得诺贝尔奖的南非白人作家柯慈写的《羞辱》一书,说的也是这种版本的故事。
那么,若师生恋发生在男未婚、女未嫁,单纯的恋爱,学生也毕业了,是否就会有机会成为美事一桩呢?怕仍有些先天不良的地方。因为师生恋基本上是属于崇拜与被崇拜的一种关系。想想看,以崇拜为基础的两性关系,有多稳固?会多健康?
徐悲鸿与女学生孙多慈便未成。因「崇拜」是由下往上看,隔着一层讲台,把人托得很高。学生是为了老师的才华与台风而心生仰慕。如果走入婚姻,所崇拜之人由台上走下,站在你身边,也要面对柴米油盐酱醋茶,也食人间烟火,或有一些不堪入目的生活习惯,情况便大不同了。
尤其,许多学问才情高的人,生活能力反而特别低弱,在生活中暴露的狼狈与不足便越大了。到那时,原是学生仰慕、祟拜的一个偶像,现好似一下垮掉了,失望、抱怨便会随之而来。最糟糕的是,当学生配偶才情和生命渐渐长大、成熟了,在专业成绩上超过了老师,俩人间的关系便会有了张力。比如说罗丹,有很多作品是剽窃他的情人卡密儿(Carmeile)的创意构想,也剥削了卡密儿可以挂名发表的机会。
所以师生恋若要发展出一个美好的婚姻,便必须有两个条件成立:1.老师确实有打不倒、值得祟拜的地方。 2.学生一方面对老师祟拜到底,另一方面又能接纳老师在生活中的各种不足与欠缺,愿意事事代劳和补足,且无怨无悔。那么,就美梦成真了,师生可以成为一对佳偶。但又有几人能够?
如此说来,师生恋基本上便很难善终。原本就是一建立在崇拜幻象上的关系,应尽量避免。美国大学每过一段时候,都会让教授重读一份避免性骚扰的说明,然后签字作为束缚。既然被崇拜的老师年龄比学生大上一截,知识也比学生高,自应掌握主控,不要鼓励,更不暗示勾引,让一份畸恋随便开始。
这对做老师的真实是一个陷阱,因为「被崇拜」是一种很诱惑人的感觉,被一对星样的双眸定睛仰望,可以点亮自身暗淡的内心,爆出灿亮的烟花。老师必须随时提醒自己,那是一个幻象,不要被幻象所迷惑,要谨言慎行。
回到林奕含,她与老师的关系无论是属于「师生恋」还是「诱奸」,发生在十几岁的后果是颠覆了她的一生。让她活得像个毁损掉的洋娃娃,灵魂已被完全掏空。她自称写书的目的不在控诉,而在表述她一生的痛。然而,那是多么沉重的表述啊!她虽说书中表达的不是控诉,而是爱。但她用这句话做了最大的控诉:
「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屠杀是房思琪式的强暴。」
相信,有许多有过类同经验,在未成年时即被性侵犯的女孩,读到此都会同掬一把泪水。少时发生在生命中的莫大阴影,无法言说、也说不清楚,但却很大部分摧毁了自身进入亲密关系的能力,成为一辈子感情上的残障。
她们失去的不只是童真,还有对生命的纯真和盼望,及作为一无忧无虑小女孩的权利。失去的是宝贵的童年,是对人的信心,也失去对异性亲近的能力和对生命的安全感。这样的状况还在发生、正在发生、且全世界都存在这样的迫害和屠杀。这是为何写完此书,林奕含仍然承受不起那样生命的重,灵魂的恸,而选择轻生!
若要防止这样的伤害,只有做父母的要一直在孩子的生命中出席,在孩子小时就开始教导身体的界线及性教育,帮助孩子了解如何划清界限、保护自己,而不会在受伤害的时候不懂得抗拒,还觉得是自己的错,不断地对生命道歉。
同时,父母也要尽职地尽量做到不让孩子消失在暗角而不自知,常常观察孩子的身体和精神反应是否有些异常。一旦孩子反应了,绝对不要像许多父母轻易刷过孩子的言语,说:「妳想太多了!他绝对不可能!」
反而,即使伤害孩子的人无论是怎样的至亲,都要取信并彻查,且毅然采取行动,将对方绳之以法,免得祸害更多的孩子。自然,生命中总有父母遮盖不到的角落,那就只有靠祷告来求神亲自看顾、保守。
至于那些受过伤害的女孩,我祷告妳在神里、在信仰里,可以找回自己曾经失去的脸,找回属于神女儿的尊严和荣美,且相信靠神,永远都有从破碎中开出美丽花朵的可能。
▲对那些受过伤害的女孩,我们祈求,在信仰里,可以找回自己曾经失去的脸,找回属于神女儿的尊严和荣美,且相信靠神,永远都有从破碎中开出美丽花朵的可能。
新生代作家林奕含(左图)骤然轻生,在中、港、台引发许多不舍、心痛。事件中的男老师曾公开声明他们当年交往是两情相悦,然而,林奕含却在小说中明白指出「这是一个关于女孩子爱上了诱奸犯的故事」。那段遭遇使她的人生困在伤痕累累的往日,难以前行。
当年她虽然没有拒绝和老师「交往」,却常感到难以承受的痛苦、彷徨。莫非在《从林奕含事件谈「诱奸」》一文中,援引许多师生恋事例,一针见血地指出这是一种崇拜与被崇拜的不平衡关系。男老师风度翩翩、文采不凡,情窦初开的文学少女很容易因景仰而合理化老师的行为,将一切痛苦与错误揽到自己身上,甚至以为这就是爱情,直至看清真相时,生命已千疮百孔。
林奕含的父母在痛失爱女后,曾数度表示希望帮助仍在受苦的房思琪(小说女主角姓名)们,并预防产生下一个房思琪。育有成年女儿的莫非,对如何保护女孩,提出了许多实用建言,但她亦坦言,人的力量毕竟有限,无论多么小心谨慎,总有遮掩不到的角落。还好我们有神,可以透过不懈怠的祷告,求神看顾、保守。而对于已受伤的女孩们,父母更要迫切为她们祷告。当她们了解自己是神所珍爱的宝贝,即使身心曾被践踏,在神眼中仍是尊贵的女儿时,便有机会挥别往事、拥抱新生。
(郑琼瑜)
守望者
林奕含事件在两岸三地多引发讨论时,在美国也有一件有关「诱奸」的新闻,被各方讨论,更因这事件关系一桩谋杀案,使这掩埋已久的「冷案件」再度被吵热。
2017年5月19日,Netflix 上映一部七集纪录片〈The Keepers〉(暂译:守望者),讲述两位毕业于美国巴尔提摩天主教私立奇仰女子高中学生简曼及艾比,怀念英文老师凯西修女。这位人见人爱的年轻修女在她们高三时失踪,尸体于三个月后在荒地被人发现,却查不出原因也找不到凶手。简曼与艾比在许多年后,着手搜查有关凯西修女案件的资料,无意中却揭发了当年驻校神父及神职男性,借着学生们告解的秘密内容,威诱女学生到办公室,强奸她们,并对她们洗脑或威胁,说神父是利用性行为来「洁净」犯罪的女学生们。而凯西修女可能在知道神父的恶行后,跟神父「摊牌」才被谋杀的。
这是1969年的案件,四十多年过后,曾经受害的女学生们,如今已值退休年纪了。有人勇敢在纪录片中,颤抖着诉说过去的惨痛遭遇。那些穿着制服的恶魔,当年顶着权势与地位的金钟罩,威胁诱骗单纯无知的女学生们,使她们的人生在如花朵绽放时就枯萎,苟且而活。
根据资料,在美国大约百分之一的诱拐案是由陌生人所犯,大部份侵诱者是身边的人。纪录片里的受害女生,侵犯她们的是身旁的神父、员警,及亲友。 1 The Keepers受争议的最大原因,是学校、警界及当地教团都知道主嫌犯马思可神父(Father Maskell)对女学生们的侵害,却没有人出面揭发或指责。而凯西修女本着守望学生的爱心,却被以残忍的手段杀害。纪录片真实地揭示了人性黑暗的面向,非常扎心,到底正义在哪?也使人省思:你我是不是愿意,也有勇气成为邻舍的守望者?
美国杂志《今日基督教》(Christianity Today)提到,「在生活富裕的西方社会,我们不能很自然地讨论神的公义及审判,我们喜欢把重点放在神的慈爱与恩典。即使是在宣教第一线上的基督徒,都想要避开圣经中严厉的部份…。」2《守望者》片中的许多关系人都已过逝,或生病或记忆不清,要追溯五十年前的性侵及谋杀案件,在司法及时间上难度很高。此影片唤醒大众追求正义之心,网上有许多的回应,使更多人提供线索或分享记忆,目前凯西修女的谋杀案件仍在继续调查中。
(吴信惠)
注1: The Keepers Review by Steven Thrasher, June 15, 2017, Esquire. http://www.esquire.com/entertainment/tv/a55633/the-keepers-netflix-series-review/
注2: In 'The Keepers,' Harrowing Crimes Awaken Our Longing for Justice by Cameron Macallister, June 9,2017.
http://www.christianitytoday.com/ct/2017/june-web-only/in-keepers-harrowing-crimes-awaken-our-longing-for-justice.html
作者小档案
莫非,创世纪文字培训书苑主任,创文文字营、KRC文化营讲师。曾任加州休斯飞机公司电脑工程师六年,后专事写作,现定居洛杉矶。着有散文《不小心,我捡到了天堂》,与小说《六个女人的画像》、《残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