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 浅谈父母对儿女的财务责任
一位客户来到事务所,满脸笑容掩盖不了坚韧和担忧。因工作压力和生活劳累,曾三次中风,却仍坚持继续工作。最大的担忧是,自己要有了什么意外,32岁的儿子无力管理财产。
丈夫去世时,独子才11岁。为了弥补父爱的缺失,母亲把全部的爱和精力放在儿子身上,尽力照顾。但是儿子大学没毕业,住在母亲为他购买的房产中。原本答应自己支付物业费和地税,履行了两个月就停止,母亲被迫继续支付。母亲付了购车头款,几个月后儿子无力付车贷,车也被拖走。他偷偷用母亲名义申请信用卡未还,还影响她的信用纪录。
儿子赚钱有限,但花钱豪爽:三个月内花掉五万美元。有过几个工作,但时间都不长,目前干脆躺平,靠母亲养着。他少有感恩,还因母亲英文能力有限,误解或什至轻视母亲。这个故事可是特例?遗憾的是,我身为老年法和信托律师,类似的情节看得多了。不禁感叹―父母一生辛苦累积的财富,却在子女手中变成了溺爱与依赖的温床。
父母到底有什么财务责任?
父母照顾、供应孩子,不该是天经地义的事?确切的财务责任为何?先谈谈法律和社会规范定义。
一、法律责任。许多国家明文要求父母在孩子未成年(通常为18岁)前,提供基本的生活需求和教育责任,如食物、住所、衣物、教育、医疗、管教。若父母分居或离婚,非监护人需支付子女扶养费;如果离婚夫妇对扶养费不能达成协议,则由法院判定,义务通常在18岁终止。
但如纽约的某些州,此类法律义务必须维持到子女满21岁。若成年子女属于发展障碍者,且符合特定条件(同住、主要依赖父母等),法院可延长父母的扶养义务最高至26岁。若子女在21岁前有结婚、参军、经济独立,或在17–21岁之间离家并拒绝合理的父母管教等情形,则被视为「已解放」(emancipated),父母的扶养义务可提前结束。

二、社会期望。虽然各国文化相异,至少华、美都期待父母投资子女的教育,并教导他们理财技能,帮助实现财务独立。父母的财务责任可能延伸至成年后,尤其在经济困难或重大生活转折时。如果孩子不够独立、依赖性强,可能会期待父母一直供养他们,甚至延伸至孙子女的供养。
除了法律责任和社会期望,不少父母出于爱或愧疚,愿意负担孩子的经济责任,尤其是在单亲家庭或失去配偶的情况下,更容易走向「过度补偿」的极端。过度金钱支持而不伴随责任教育,无助于孩子成长,反倒培养出依赖、懒惰、浪费。欠缺智慧的「好意」,可能拖累孩子一生。
我的客户中有儿女都结婚生子了还不出去工作,告诉父母:你们赚再多钱不都是要留给我吗?孙子是你们的,你们也有义务供养他们。这种由父母承担永久的财务道德责任,直接躺平的观念,扼杀他们的独立性,更容易让父母陷入无止尽的经济负担。
什么才是智慧的管教?
神的儿女不只要遵行属世律法,更要谨守神的托付。圣经中肯定父母应为子女提供生活保障,并为他们的未来做预备;强调父母成为家庭属灵领袖和管家的神圣角色,作全人关怀的榜样,关注灵性成长和品格塑造。
一、财务上的供养。提摩太前书5章8节直接将照顾家庭成员提升到信仰高度:「若有人不照顾亲属,尤其是自己家里的人,就是背弃信仰,还不如不信的人。」(和合本修订版)提醒信徒:忽略家庭责任是信仰上的亏欠。基督徒父母的关怀和看顾,不仅包括赚钱供应生活需要,还要用爱心和智慧,作儿女的情感支持与灵性引导。
哥林多后书12章提到:「儿女不该为父母积财,父母该为儿女积财。」说明父母应为儿女的生活与未来做出财务预备,这是属灵与道德上的责任。箴言 13章所说「善人给子孙遗留产业,罪人为义人积蓄资财」,也是鼓励父母为下一代留下包括物质与属灵的基业。
二、智慧的管教与引领。圣经强调父母的管教引领责任。箴言22章6节教导:「教养孩童,使他走当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离。」这里的「道」不单指知识学习和技能训练,更是指正确的价值观,以天国管家之心使用资源,以感恩的态度分享。这不仅是理财教育,也是属灵教育―金钱不是人生惟一的目标,财富应当服务于家庭、他人与神的荣耀。
箴言29章提到:「杖打和责备能加增智慧」;「管教你的儿子,⋯⋯必使你心里喜乐」。其中「杖打」象征必要的后果与纪律,「责备」是理性指出对错。父母要设立界线,也要解释原因,才能帮助孩子在生活与理财上增长智慧;一味放任只会带来痛苦与羞愧。
真爱不是纵容,而是及时管教,适时纠正,使孩子明白行为的后果。早期、稳定的引导能帮助孩子养成自律与负责任的品格,这包括正确运用金钱和各样资源。财务帮助只是辅助手段,真正的礼物是智慧、信仰和德行的传承。
以弗所书6章4节所说「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提醒父母在管教时避免过度严厉、情绪化或不公平对待,以免激起孩子的怨恨与反叛。又说「只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养育在原文中包括供养、滋养和照顾,强调父母要培育儿女的属灵生命;「教训和警戒」是指用神的话语教导对错,并设立合宜的纪律,引领孩子在信仰与品格上成长。
如何培养合乎真理的价值观?
圣经鼓励父母为家庭的未来和子孙预备。具体执行可以是传承规划(Preparation and Legacy);在有能力的时候储备资源预备应对教育、疾病、养老等需要;透过遗嘱、信托等工具,确保财富以正确的方式传递给下一代。基于真理的价值观给了父母财务教育的蓝图;父母是孩子成长的财富管理者,也是价值观塑造者。
不管你我多有成就,财富来自神也属于神;财富并非绝对私有财产,而是神托付的资源。神儿女的责任是按祂的心意管理、使用和传递,而非盲目消费或浪费。这是以管家心态(Stewardship)管理、使用资源。神将不同恩赐和资源分派给人,期望我们忠心善用,积极履行本分,将来向主交帐。只有忠心管理、努力增值属灵和实际资源的人,才能与主人同享喜乐。不善用托付、消极懒惰者,将丧失原有的祝福与赏赐。
既然我们只是忠心管理,善用托付的财富,就当让孩子明白「贪财是万恶之根」。金钱是让生活更好、实现某些目的的工具,不是人生的最终目标,千万不要为了追逐有形财富而失了正直。
父母应在日常生活中传递天国管家信念:不仅把钱花在自己身上,也要慷慨施予,所谓「施比受更有福」;善用金钱,成为行公义、好怜悯的媒介。
此外还要教导孩子节制和知足;珍惜拥有,控制欲望,抗拒攀比和过度消费,学会在有限资源中知足感恩。也要鼓励孩子养成储蓄、计画消费的习惯,而不是赚多少花多少的「月光族」,成了箴言所说「随得来随吞下」的愚昧人。
如何授人以渔?
美国石油大亨约翰• 洛克斐勒(John Rockefeller, 1839-1937)累积的财富,让至今(2025)超过两百人的后裔,仍能享有逾一百亿美元的资产。老洛克斐勒严格要求孩子的支出,不因家境富裕就随意挥霍,强调可支配的金钱并不意味不加节制地使用。
据说第二代小洛克斐勒曾给孩子每周25美分零用钱,其中必须一部分奉献,一部分储蓄,剩下的部分自由支配。他强调每代人都要先努力赚得钱,再储蓄一部分,然后再分享一部分。若孩子想用更多的钱,必须自己劳动赚取,如帮家里工作或打零工。这教会孩子金钱不是垂手可得,而是需要付上努力的代价。
家族强调「对每一分钱负责」,孩子要学会记帐、对帐,明确交代每笔收支。孩子们更被教育要定期把10%作为慈善奉献。这是培养他们分享与关怀的品格,塑造财富需要服务他人且回馈社会的价值观。根据第四代的Alida Rockefeller Messinger回忆,她从五岁起被教育慈善的重要性:「最怕我们……将财富视为天经地义。」这就是所谓的「洛克斐勒规矩」(Rockefeller Rules)。注
今天的洛氏家族仍将财富视为维持公益与承担责任的资源,用钱造福他人。这些符合圣经价值观,加上使用家族信托等工具,成为洛克斐勒家族财富稳健传承的关键,打破富不过三代的咒诅。

美国首富之一的巴菲特(Warren Buffett),也鼓励孩子从小兼职、创业,体验劳动的价值和金钱的来之不易。他拥有亿万财富,仍住在几十年前购入的房子,开普通车,不追求奢侈消费。巴菲特用自己简朴的生活方式告诉子孙:财富不是炫耀的资本,而是工具和机会,使用时要有智慧和长远眼光。他计画捐赠绝大部分资产,让孩子亲眼看到:财富的最高用途是造福他人,而非满足个人欲望。
华人家庭大多非常注重开发孩子智能,让他们学习各种才艺,提供能力范围内最好的物质保障,只有少数家庭注重孩子的财商教育。我的好朋友Sarah即是这少数的家长之一。
她要求两个儿子从小靠劳动赚钱,除了提供他们的基本生活所需,孩子的零用钱,甚至要买玩具,都得靠自己劳动所得。帮助妈妈洗碗一次一美元;倒垃圾五毛;跟爸爸一起除草赚两美元。到了高中,孩子开始在餐厅打工;拿到驾照后便当起外送司机。即使上了知名大学,当会计师的妈妈和当医生的爸爸也没有直接帮他们付学费,让孩子自己赚钱加贷款,完成学业。经过这么多年的历练,可以想像两个孩子都已成为在职场海洋中游刃有余的好渔夫。
洛克斐勒家族透过设置不可撤销信托,和设立负责私人财务管理顾问的家族办公室(Family Office),将财富分阶段、分代管理,防止一次性分配导致浪费,保障代际传承和资产安全。
洛氏家族也是投资教育与公益的典范,包括中国的医学、教育、环境、公益以及现代绿色发展等领域。早在1917年,洛克斐勒基金会出资兴建北京协和医学院及医院,而协和成为中国现代医学教育的奠基石,多年来培养大量医学菁英。
此外如清华大学、南京大学、燕京大学、武汉大学、浙江大学等高等学府,都是洛克斐勒家族慈善捐赠的受益者。这些捐赠大大推动了中国卫生、科学、社会和绿色发展,被广泛誉为现代中国医学与公益事业的奠基者与推动者之一。
用对工具,传承财富与价值观
信托只是有钱人的工具吗?事实上信托是一般家庭有效传承财富,进行「授人以渔」的最佳财富传承工具。越来越多父母透过信托将辛苦累积的财富传承给后代。
一对信托规划的夫妻客户郑重其事地告诉我:「我们不希望孩子在我们留给他们的财富上躺平。我们留给孩子的,不只是钱,更是一套做人的价值。」他们为子女各自设置信托,但立了明确的发放条件:必须上大学而且要完成学业;工作满五年等条件。定期向信托管理人汇报状况。
有远见的父母选择分阶段发放信托、设定鼓励条款、安排教育信托等方式,而非一次给付全部遗产。甚至也有资产并非特别雄厚的父母,设立慈善信托,让子女参与管理公益项目,以此传承信仰与责任感。
亚伯拉罕对以撒的信仰传承,摩西母亲对摩西早年的教育,保罗对提摩太的属灵教导,都是「看不见的财富」。身为信徒的父母,我们不该只关注留给孩子帐户里的数字,更要关注他们是否有正确的价值观。
圣经的金钱观,财富巨擘,和朋友Sarah的家庭教育理念高度契合―父母不仅要「给鱼」,更要「教捕鱼」;捕了的鱼可以喂养自己,也能与他人分享。财富是神托付的资源,最终目标是荣耀祂,造福人,而非纵容惰性或满足贪欲。透过管家心态、慷慨榜样、节制生活、持续教导,和智慧传承,父母可以帮助孩子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使用资源的态度,使他们在物质与属灵两方面都能独立、成熟,成为别人的祝福。
前言中那位母亲正决定设立一个受限制的信托,保障自己生前有意义地使用财富,百年后将财产交由第三方信托管理人管理。受益人是儿子,但提款必须用于教育、医疗、购屋首付等,且需提供相应文件与计画报告。为了鼓励32岁的儿子,特别设立了完成学业的奖励。她说:「我爱他,但不能一直为他兜底。我要为他,也为自己负责。」
父母的爱无私,却非无底线。真正有智慧的爱,是愿意让孩子学习责任,面对失败,体会生活的艰辛,从而得到并享受自己的成就。
圣经智慧与属世实践不谋而合: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愿父母不但成为孩子的钱包,更成为他们一生的导师与榜样。这,才是最深远的财务责任与祝福。
注:「洛克斐勒规矩」(Rockefeller Rules),请参考 https://www.concentus.com/the-rockefeller-rules/。
冉燕飞,美国纽约执业律师,艾利德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使者》前理事,并多年担任角声基督教布道团法律顾问。专注于信托与遗产规划、长者法及移民法,热心参与社区事工与公益事务,致力以圣经价值观帮助家庭建立智慧、健全的法律与财务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