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苦: 从夏沃案看生死
在佛羅里達州的賓尼拉司郡療養院,有個失去知覺、臥床十五年的病患泰莉·夏沃(Terri Schiavo),在2005年3月31日離開人世,得年四十二歲。
像她這樣的病人辭世,應當是周遭親友在她病危之時,必然要接受的結果,也是最切身的遺憾。然而,她離世前後發生的事件,卻引出法律、醫學、宗教、政治⋯⋯等各界對她個人的生命意義如火如荼的評論與探討。延伸出來的諸多爭議似乎千頭萬緒,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她的事件究竟和你我有何關係?
▲泰莉病發前。
從病發至診斷
泰莉生於1963年,在賓州費城郊區長大。高中時因身材過胖,參加「營養瘦身療程」(Nutri System)實行減重,成功地減了五十五磅,但也因飲食上不當的控制,導致長期厭食的傾向。(註1)
1984年與麥克·夏沃結婚,泰莉隨即搬至佛羅里達州的聖彼得堡定居。1990年2月25日早晨,泰莉因心臟衰竭而暈倒,急救人員到達時發現她已昏迷,量不到脈搏,呼吸也停止了。急救人員為她施行心肺復甦術,送醫後並做了必要的插管及氣切手術,卻因泰莉長時間缺氧導致大腦受創,造成知覺、識覺及感覺功能嚴重受損。當時,她只有二十七歲。
泰莉初住院時,先使用鼻胃管餵食,後來即動手術從腹壁裝了胃管以便餵食。(註2)醫院不能斷定導致泰莉心臟衰竭的主因,也許是長期厭食、飲食不當,造成血清中的鉀元素過低,但沒有明確的證據來證實這樣的說法;其實,急救中施行的靜脈注射,也有可能造成這樣的狀況。(註3)
泰莉病發兩個多月後,從完全昏迷的狀態進入時睡時醒的循環狀態,對於她周遭的環境或自身的處境,沒有出現重複自主反應或意識,所以醫師診斷她的病情為「持續性植物狀態」。(註4)
從到處求醫至終止療程
當年的11月,麥克為泰莉轉院到加州三籓市,進行一項實驗性的治療,並在大腦的神經床部位植入刺激器,可惜這個療程沒有成功,(註5)泰莉又轉回佛羅里達州的復健醫院,進行復健。這些療程包括各種神經測試、語言及基本技能理療,這樣的治療復健大約進行到1994年,此時家人和院方仍繼續堅持各方面的治療及復健。
然而,泰莉的主治醫師和其他腦神經內科醫師,對於她的恢復及進步前景都不樂觀,甚至覺得泰莉的病情是持續性的植物人狀態,要進步或恢復的可能性極微,而家屬對此診斷也沒提出異議。這其間(1992年)麥克向法院提出告訴,控告泰莉的前婦產科醫師依格(G. Stephen Igel)在幫泰莉做不孕治療其間,沒有注意她因減肥而引起的厭食症狀,導致泰莉如今臥病在床。法院判麥克勝訴,麥克因「失去配偶」得賠償三十萬,而泰莉本人也因醫療不當之損失獲賠七十萬元,此賠償金由法院設立一個信託基金作為醫療費用。(註5)
1994年,經過四年多的各種治療、復健及試驗療程後,泰莉的病情仍毫無進展。此時麥克認為泰莉已無法復原,甚至無法使病情改善,於是將她轉至療養院,並在泰莉父母及院方的反對下,堅持停止一切療程,包括緊急情況的急救措施。
▲泰莉雙親前往探病。
這是誰的希望?
1998年5月,麥克向法院申請許可拔掉泰莉的胃管,雖然此舉遭到泰莉父母辛特勒夫婦的強烈反對;但麥克認為,泰莉的病情沒有進步的可能,長期處於植物人狀態並不是泰莉所希望的生活方式。
泰莉當時的法定醫療監護人皮爾思醫生(Dr. Richard Peares)認為,麥克採取的行動與泰莉的財產繼承權有關。因為泰莉病發前沒有立生活遺囑;同時,皮爾思醫生對麥克的人格存有疑問,認為麥克不肯將監護權轉給辛特勒夫婦,也和財產繼承有關。(註6)
種種原因,例如:植物人的定義為何?醫學與法律定義之差距;各種醫療方針、醫生堅持不同診斷⋯⋯等,因此法院必須開庭來審決什麼樣的安排才是最接近她個人的希望。從此,開始一連串歷時十年多的法院審查訴訟程序【請參閱30頁「夏沃案審判程序一覽表」】。最後,法院判定准許麥克的申請:拔掉泰莉的胃管!
泰莉在法庭所派的警衛「保護」下,經過十多天的禁止餵食,滴水不沾,在2005年3月31日離開人世。泰莉下葬於佛州清水市,在墓碑上除了泰莉的生死日期,也加上麥克的堅持─「如我所諾」(I kept my promise)。
▲泰莉墳墓。
到底有沒有尊嚴?
俗話說「久病無孝子」,家中有人生重病,見好希望微小,這種長期抗戰、過一天算一天的煎熬,不是一般人可以體會的。在這「薄情」世代裡,泰莉臥床的前三、四年,她先生麥克盡己所能為她求醫治療,在世人眼中也許算是「仁至義盡」。然而,從他初次向法院申請取下胃管,到最後判決,直至泰莉過世,歷經十年多的時間,麥克前前後後一直申明那是泰莉本身的意思,他必須「貫徹到底」,為她爭取最後的心願,讓她帶著尊嚴而死!何謂死得有尊嚴?何謂生活過得有意義?
以泰莉的例子而言,她「除了」失去基本知覺外,身體還算健康,體內各器官都自然發揮功能,不需倚靠「生命維持機器」來輔助呼吸或心跳,她因大腦受創而失去吞嚥功能,胃管是她惟一的輔助。基本上,法院判斷准許取下胃管,使她因營養不良自然而死,但這「自然死」乃是飢渴而死!泰莉在拔下胃管後過了十多天才去世!
這十多天內,在法警的監視下,泰莉滴水都不能沾,臨終前陪伴在側的帕文神父(Fr. Frank Pavon)說,泰莉的離世,並不如麥克的律師所言「安祥而逝」,而是遭受使人於心不忍的乾渴與飢餓而致死!臨終時的泰莉,全身枯乾衰萎,口吐舌頭,猶如賽跑完畢似地不停喘氣,滿臉的懼怕⋯(註7)
這樣的死法,怎能算得上是安祥、自然的「安樂死」?泰莉果真如麥克所求所說的─帶著尊嚴而死嗎?
神眼中的瞳仁
夏沃事件在全美各地吵得沸騰滾燙,至今似已塵埃落定,這事件激起許多社會問題及爭議,實在發人深省:人的生命意義為何?法官是否能以法律的定義來判斷人的生死?州政府、聯邦政府,甚至總統,對於這樣的案子需要干涉到何種程度?而報章雜誌刊登了許多不同意見的討論:醫學界對於植物人的定義;各種實驗治療與臨床研究對泰莉的病情爭議;生活遺囑的重要性⋯⋯等等,然而,基督徒當存什麼態度來面對這樣的事件?
身為基督徒,我們清楚生死不是操在自己手中。聖經說:「無人有權力掌管生命,將生命留住,也無人有權力掌管死期⋯⋯」(傳道書八章8節)雖說我們重生得救那一天,已把主權交給創造萬物、主宰萬事的神,其實「我未成形的體質,祢的眼早已看見,祢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過一日,祢都寫在祢的冊上了」(詩篇一三九篇16節)。我們的生命意義在乎神,端看造物主如何在祂的計畫中使用我們這些器皿,完成祂的作為,因祂的道路高過我們自忖的道路,祂的意念也超過我們自主的意念。
基督徒實在沒有權力,判定自己的生活過得沒意義─有人因為躺在床上,以為對社會沒貢獻,乾脆自己「求個了斷」!人皆軟弱,遇到親人一病不起的苦難,還真擔當不起,如臨風暴,被烏雲團團圍困,見不到陽光露臉的絲毫縫隙。倘若看不到神的恩典,卻要天天面對失去知覺的親人,我們必會向神抱怨哭訴,甚至在心中默默向神祈求,替病人向神求早日見主面。
然而,每件事都有神的美意,我們實在不能判定一個躺在床上的病人,就失去生命的意義。
對泰莉來說,能在天上與主同坐席,當然遠勝過日日靠胃管餵食,然而「因我所遭遇的是出於祢,我就默然不語。」(詩篇三十九篇9節)何況神保守我們如眼中的瞳仁,祂一定不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來看泰莉受苦。在這樣的光景中,雖然身體躺在床上只能產生植物作用,在醫學上是毫無知覺、意識,但人的靈魂卻不是醫學可以測試診斷的,或許泰莉的靈魂早已和神一同飛翔,「我若升到天上,祢在那裡;我若在陰間下榻,祢也在那裡。我若展開清晨的翅膀,飛到海極居住,就是在那裡,祢的手必引導我⋯⋯」(詩篇一三九篇8∼10節)。
另一個「泰莉個案」的對照與省思
和親人一起面對病痛,長期抗戰,共患難,同受苦,這是一條艱苦難耐的道路。假若沒有親身經歷,談起苦難猶如紙上談兵,也許可以「了解」,卻不能「體會」。去年剛搬回美國,目前定居於紐約的蘇信如姊妹就有切身的體會。
三年多前,蘇媽媽和蘇爸爸一起去教會,蘇爸爸在停車時突然心肌梗塞,送醫急救後雖然恢復生命跡象,但大腦缺氧而失去知覺,呈植物人狀態。蘇家在事出突然、極度驚惶中,緊緊倚靠神;教會弟兄姊妹也因此事緊緊連合,長時間陪伴蘇媽媽。三個月後蘇爸爸出院回家療養,神早已為他們預備好一切,電動床、氣墊、抽痰機⋯⋯等器具「剛好」散佈在各弟兄姊妹家,同時湊齊,正好是蘇爸爸療養所需。更有主內名腦科醫師打電話給蘇媽媽,鼓勵她、安慰她:「不要放棄呦!永遠有機會醒來的!」
泡茶中的盼望
如今已經三年多了,在外人看來,病情毫無改善,沒有好轉,但蘇媽媽和兒女一直盡心照顧,沒有倦怠。與蘇家相熟的幾對夫婦,至今仍每晚去陪蘇媽媽在蘇爸爸床邊「泡茶」聊天,一起禱告,這樣的聚集每晚到十時才結束。這樣的朋友到哪裡去找?若沒有神的同在、扶持,人的力量何能「撐」到今日?
信如姊妹談到父親的病情時,總是面帶微笑,看不到她的憂心和苦楚,她從患難走過,忍耐生老練,如今在她臉上看到的是盼望。今年暑假,她的希望是全家回臺灣探望孩子口中的「土撥鼠阿嬤」和「阿公公」。這個計畫猶如某信用卡廣告的促銷內容─
飛行時間:十八個小時 所攜行李:八大箱
機票價錢:$$$$
探望親人:神的恩典,無價可比!
▲主的愛凝聚蘇家大小在盼望中陪伴卧病的父親,圖為父親病前全家福照。
夏沃案迴響
夏沃案吵得這麼火熱,主要在夏沃本人沒有留下任何相關的吩咐,除了先生麥克,沒有其他人聽過她的意見,因此法院只能以麥克的「片面之詞」來下定論。倘若有其他人聽過她在這方面的意願,此案就「無案可訴」了!可見生活遺囑,或醫療保健代言人(Healthcare Proxy),在法律上真是一言九鼎,舉足輕重!
許多人立下生活遺囑,表示是否需要急救或繼續接受維生輔助的意願。以基督徒的立場而言,生活遺囑的某些內容也帶有「預卜未來」的情況,好似已掌管自己的前途。醫療保健代言人乃是指定某位能信任、了解你的生活理念及信仰的親人,在你遇到不測之時能成為你的代言人,以當時的狀況來做合乎個人信仰的決定。在法律上而言,生活遺囑或醫療保健代言人都應避免訴諸法院判決的途徑來決定個人生死。泰莉一案,法官以法律條例為基準站在麥克這一邊;然而,依法辦理,有時實在令人感到冷酷無情!
當我們重新思考泰莉所帶來的各種社會、信仰等問題時,請不要忘了為辛特勒夫婦代禱,這對傷心欲絕的父母,見到自己心愛的女兒這樣被判死刑卻無能為力,是多麼殘酷的打擊!希望各界的支持和代禱,能使他們繼續堅強地走下去。
在世人強調「生命品質」(Quality of Life)的重要性時,請轉個角度,把眼目的聚光燈打在「生命神聖」(Sanctity of Life)的真義上!沒有一個生命可以被斷定為「無價值」,讓我們回到起初,美國獨立宣言所申:「所有的人,包括襁褓中的、尚在母腹的、健康的、有疾的、年輕的、年老的、殘障的、重症病患⋯⋯等,都有不容許出讓的生活權力。」
醫學上對死亡的定義
一個人在何種狀態下會被醫生診斷為死亡?在什麼樣的基準下,我們可以斷定一個人死亡?以現代醫學來說,死亡可以從三個定義來講:
1. 心肺衰竭(Heart-Lung Failure):
最傳統、最簡單的定義就是看心臟是否還在跳動,肺部是否還在呼吸。從這個觀點來看,泰莉在拔掉胃管前都是健康活著的狀態,然而現今的醫學進步,人的心肺可以靠機器輔助存留生命跡象。因此有人留話聲明或立生活遺囑,來指示是否願意靠機器輔助維持生命。
2. 完全腦死(Whole Brain Death):
這定義是由哈佛醫學院的Ad Hoc Committee在1968年提出的。醫院在1980年准許用此定義來診斷病人死亡。完全腦死的病患和心肺衰竭的病患相似,他們不能動,不能自己呼吸,若沒有人工輔助,她們的心肺都已失去功能。以泰莉而言,在這個定義下,她仍是活著的狀態,因她有時能動,也可以自行呼吸。更何況這完全腦死的判斷也不完全,雖說「完全死亡」,卻有百分之二十的機率,有時還能測出腦中尚有活動跡象。
3. 主要功能腦死(Higher-Brain Death):
根據這定義,當大腦控制知覺、意識、理解的功能部分喪失時,這個人就算是腦死了。人在這樣的「死亡」狀態下,即使身體的其他器官仍然繼續運作;然而此人已無任何活下去的實質意義。泰莉就是在這觀點上被判死亡的。這定義的支持者認為:人之所以獨特,在於腦中所發揮的功用;失去這方面的功能,生命有何意義可言?但話又說回來,雖然負責知、識、感覺的功能喪失了,但腦中其他部分和身體的各器官仍發揮作用,在這樣的狀態下,怎能斷定死亡呢?
资料来源:
Austin Cline,”When Did Terri Schiavo Die”,
http://atheism.about.com/od/terrischiavonews/a/brain_p.htm
備註/Footnotes
1. http://en.wikipedia.org/wiki/Terri_Schiavo#endnote_jhunewsletter Nair, Sandya. “Terri Schiavo case reveals the dangers of eating disorders,” The Johns Hopkins Newsletter, March 24, 2005作者
2. http://en.wikipedia.org/wiki/Terri_Schiavo#endnote_inital_medical-crisis
3. http://en.wikipedia.org/wiki/Terri_Schiavo#endnote_inital_medical-crisis
4. http://en.wikipedia.org/wiki/Terri_Schiavo#endnote_rehabilitation_efforts_and_the _malpractice_suit
5. http://en.wikipedia.org/wiki/Terri_Schiavo#endnote_rehabilitation_efforts_and_the _malpractice_suit
6. http://en.wikipedia.org/wiki/Terri_Schiavo#endnote_trialctorder02-00pdf Greer, George W., Circuit Judge. “IN RE: THE GUARDIANSHIP OF THERESA MARIE SCHIAVO, Incapacitated,” File No. 90-2908GD-003
7.http://en.wikipedia.org/wiki/Terri_Schiavo#endnote_PearseReport.3
8. Frank Pavone,Terry Schiavo’s Final Hours,:An Eyewitness Account
http://priestsforlife.org
作者小档案
吳信惠,國中畢業後來美的小留學生,現在是三個孩子的媽媽,喜愛閱讀、旅遊、音樂等嗜好。現定居於美國紐澤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