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g Kong Church in the Political Whirlpool
編按:2019年香港的抗議事件成為國際關注焦點,從初始街頭遊行,到11月的區議會選舉,媒體爭相報導。戴面罩的年輕人似乎成了香港的代言人。這當中不僅牽扯百多年來的東亞政治史,更顯出此地獨特的人心民情,也反映出當前社群、階級差異引出的挑戰。
鏡頭只能披露片面的情況,有時經過剪輯後更成為單方的傳聲筒,失去公平、公正的視角。世界各地傳來的回應也帶著個別的文化和政治背景,有些支持自由民主,有些更看重和平安定。這應該不只是靠哪邊站的議題。那麼基督徒應該如何看、怎麼做?神愛香港,也在香港行大事。讓我們藉由這篇文章看見香港,也看見基督的心。
▲在政治漩渦中的香港教會,和在紛亂世局中的普世基督徒,該如何從真理的視角反思,並持續發揮影響力?
香港教會過猶不及的政治觀
自2019年大半年來,香港不再一樣了,其中不少教會、教牧和信徒都不一樣了,彷彿無法走回頭路!在巨大的政治漩渦中,無人能置身事外,既不可能沒有任何意見,亦不可能不衝擊個人信仰立場和人際關係。不少教牧和信徒領袖對當前處境有南轅北轍的神學見解和釋經方法,內部撕裂不斷擴大,教會若不正視和討論有關議題,只會是鴕鳥政策,自欺欺人。
香港教會經歷的種種,可否成為其他地區教會的提醒:政治環境或許不同,回應方式亦可能因地域文化而有區別,基督徒該如何在世局中自處?又如何在亂世中發揮影響力?
不少香港教會對政治一向敬而遠之,受「政教分離」的思想影響。上世紀70年代洛桑會議、80年代回歸問題,及六四事件後,教會和信徒已逐漸接納所謂「政教獨立」(即政權和教會各自獨立、互不從屬),而非對政治完全漠不關心的分離。政治為眾人之事,日常生活中也必須面對,教會不以堂會的名義涉足政治活動,並不表示教牧或弟兄姊妹不能以公民的身分參與。
2014年的「雨傘運動」(編按:為爭取真普選而起的一連串靜坐或遊行。參與者持黃雨傘為記號。)成為分水嶺,教會內的世代差異,政見上的黃藍之分(即反建制或親建制),逐漸引起嚴重對立,甚至撕裂。
由反對修訂《逃犯條例》(下稱「反修例」)引發重大危機,可說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當今教會中人比過往更投入,或多或少受到近年中國強硬的宗教政策刺激,由拆十字架到拆教堂,從查封聚會點到拘捕牧師和信徒領袖,以致要求教會懸掛國旗和歌頌領導人,令香港的信徒有唇亡齒寒的憂慮。
由對政治敬而遠之,到不理政治就是「堅離地」(即不食人間煙火),香港教會正經歷一場深切的信仰自省。如何避免像左右晃搖的鐘擺,甚至有過猶不及的反應,讓我們從真理的視角來思索。
何謂政治中立
政治已成教牧不能迴避的議題。在高度政治化的年代,沒有立場就是一種立場;有政治立場的弟兄姊妹會不斷催促教牧回應,若得不到回應甚至可能憤而離開教會。在「反修例」運動中,比較敢言或較多公開發表意見的,往往是已退休的教牧、機構或神學院同工,真正反映在職的堂會牧者,因要兼顧不同政治立場的會眾,為免引起教會撕裂,較為慎言。
其實政治訴求很多時候與真理沒有必然關係,只是憑著個人知識、經驗和對時局的了解而做出的判斷。教會可以透過講座或研討會來討論政治議題,讓大家有公平表達的機會,亦需詳細交代自己的判斷和理據。此外,必須承認教牧所受的訓練及其生活經驗的局限,在政治判斷上並非專家,亦不是權威,只能提出其中一種觀點。1
教會的政治中立應該是指對政治問題毋須預設立場,因為沒有完美的政治制度,亦沒有不犯錯的政治人物(就像舊約的君王和以色列選民)。教會作為時代的守望者,對所有人和群體皆應是其是、非其非。
中立不是不聞不問,而是沒有預設的立場,一切皆以《聖經》教導而非人間制度和立場為優先。這樣的原則不僅針對香港的現況,也是普世教會應有的認識。對政府和群眾來說,教會都可能是不受歡迎,敢於直言的諍友。其實真正的問題不是出於政治中立本身,而是香港社會越來越壁壘分明,非黑即白,喜歡強逼別人表態,不容許有中間路線、中庸之道。一些教會及弟兄姊妹亦受此社會氣氛感染。
▲當大環境越來越非黑即白,不容許中間路線時,教會是否能成為直言的諍友,鼓勵對話?
順服還是抗命
羅馬書十三章所提到的順服掌權者,成為不少教牧和弟兄姊妹的困惑:是否應該無條件順服掌權者?應怎樣面對不合理,甚至不義的政權?
經文提醒信徒順服掌權者,因為設立管治制度有其必須性亦符合神的心意,亦同時提醒掌權者要賞善罰惡,由神使用來維持社會秩序。掌權者得的只是所當得的,不能任意妄為;他們是神的差役,不能狐假虎威。
上帝雖藉由亞述懲罰以色列,然而先知那鴻對尼尼微宣告的審判,不也因為他們過於殘暴,濫用神給的權柄?
因此當權者是神所容許,按照賞善罰惡的原則去管理大家的神僕。按《聖經》的原則,誰願為大應該先謙卑服事眾人。神沒有賦予掌權者至高無上的權力,而是賜下順利履行職責而有的基本權力,他們行事為人仍必須符合上帝的心意。
至於不符合上帝心意的人,使徒行傳五章29節清楚告訴我們:「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故此,當權者某些決定不符合上帝的心意,基督徒沒有責任盲目跟從,只是不順服的時候亦必須小心,不是所有當權者的決定/法律皆毋須跟從。正如公民抗命的初衷是哪一條法例不公義便不遵守哪一條,而不是某條法例不公義,便可以對所有法例皆自行決定是否遵守。
對掌權者,應該像對父母、老師、教牧同工一樣,因為上帝賜予他們的位分,所以應該得到尊重。這樣的教導跨越地界和文化,是基督徒需要遵從的。
暴力與非暴力
香港人歷來愛好和平,就算百萬人上街遊行、抗議,也能十分禮讓、自律、有秩序,附近商舖如常營業。在「雨傘運動」期間,政府總部一帶的佔領區井然有序;在此次運動初期,百萬人上街之際亦可以迅速自動散開,讓救護車可以經過,蔚為奇觀。
可惜隨著政府的回應令市民失望,完全不能掌握民情,再加上警方的強硬態度,終於令激進行為得到更多支持,甚至不斷升級。一些包括基督徒在內的民眾,縱然不認同暴力,亦深信惟有暴力和衝擊才能刺激政府正視市民的訴求。因此以和平遊行掩護暴力衝擊,成了此次運動「和勇合作」的新形態。
要將一些具爭議的行為合理化,第一步便要建立論述、爭取話語權。首先將對手妖魔化,不斷放大對方的錯誤行為,低調或甚至無視己方的不合理行為。將政府的劣政強化為暴政,將警民對抗強化為戰爭;將一些死因未明的個案推斷為謀殺,將未能證實的傳言誇大及廣傳。透過社交平台不斷發放一些斷章取義、來歷不明或移花接木的圖片和短片,使印象變成事實,讓觀感取代邏輯和理據。過程中雙方都在打心理戰、輿論戰。整個運動已變成一場情緒政治,理性討論動輒令人反目,越來越難。
部分基督徒認為可以接受暴力,因為是政權和警方首先使用暴力,而制度的暴力比行動上的暴力影響更深遠,更罪大惡極。有人引用耶穌潔淨聖殿、作為基督徒的孫中山先生推翻滿清的革命,和潘霍華意圖參與行刺希特勒等,來支持以暴制暴的說法和做法。
不過馬太福音二十一章描述的潔淨聖殿,在於宗教而非政治原因;耶穌以較激烈的方法回應犯錯的人和事,亦只此一次。祂挑戰當權者,卻沒有教導門徒暴力抗爭,終其一生以愛與和平來改變世界,而不是以恨與暴力。2將香港現時的情況與晚清及納粹德國的統治相比未免誇張,就算認為警方過分暴力,亦無法將一些勇武抗爭者毆打、嚴重傷害異見人士、四處破壞公物和異見人士商舖的行為合理化。
割蓆與不割蓆
其實大部分的教牧和弟兄姊妹不贊成暴力,特別是四處破壞公物及傷害異見人士的行為,很多「和理非」(即和平、理性、非暴力)的示威者也都不贊成暴力。
但和平示威後,政府的回應令市民失望,甚至絕望,間接助長了一些勇武示威者以激進的暴力行為向政府施壓,甚至不惜造成玉石俱焚(「攬炒」)的結果。一些原本堅持和平的示威者,在經歷警方武力不斷升級,看到或甚至親身嘗到催淚彈和警棍滋味,聽到有關警方毆打、性侵,甚至殺害被捕人士的傳聞後,即便沒有確實證據,已令市民對警方失去信心。
基於認為前線的勇武示威者已付出很大的個人代價,受傷、被捕、毆打、下獄、影響前途、終身傷殘,甚至失去性命,因此包容他們一些過激的暴力行為。雖未必完全認同,也不願與之割蓆,否則好似出賣戰友。
另一則影響深遠的論述,來自日本著名作家村上春樹─「在高大堅硬的牆和雞蛋之間,無論高牆是多麼正確,雞蛋是多麼錯誤,我永遠站在雞蛋那邊。」
一旦認定當權者可惡,更容易義無反顧地站在弱勢那邊─合理化抗爭者持續升級的暴力,不斷為暴力辯解。譬如:警方的裝備比示威者強大得多;若警方不出現或武力驅散,示威者便不會有衝突;激烈反抗只是自衛及避免拘捕等。
簡而言之,因為不少示威者的無私奉獻和高尚情操,便假設所有示威者都一樣,亦擔心譴責個別的前線勇武者,便等同譴責所有前線抗爭者一樣,他們已成了手足(命運共同體),榮辱與共。
出埃及記二十三章1至3節提醒:「不可隨夥佈散謠言;不可與惡人連手妄作見證。不可隨眾行惡;不可在爭訟的事上隨眾偏行,作見證屈枉正直;也不可在爭訟的事上偏護窮人。」
利未記十九章15節亦強調:「你們施行審判,不可行不義;不可偏護窮人,也不可重看有勢力的人,只要按著公義審判你的鄰舍。」
世人中沒有義人,你我豈能無論是非、無條件站在雞蛋那邊?合宜的說法應是《聖經》教導關心弱勢,保護弱勢;當弱勢犯錯,亦應是其是、非其非。要與罪(暴力行為)割蓆,但對人(即使有暴力行為的人),仍然不離不棄,不會割蓆,為的是希望人回轉歸神。
▲教會是否願意打開大門接待鄰舍,即便是受我們鄙視,或欺壓我們的人?
應否開放教會
另一個在社會運動期間容易引起教會內部爭議的是,應否開放教堂給有需要的人進來休息。在「雨傘運動」期間,這只是在示威區附近(如灣仔、金鐘、銅鑼灣,和旺角一帶)的教會需要考慮的問題。當抗爭活動遍地開花時,便成了全港教會都需要做的決定。
教會本該對所有人開放,關心及接待鄰舍是應盡之義;教會不是「俱樂部」,不應只供會員進出。最早開放的一些教會其實立下好的榜樣,接待所有有需要的人。無論普通市民、示威者,甚至警察,當他們感到疲累、想喝點水、上廁所、休息,或是安靜祈禱,教會的門向他們敞開。不過進到教會亦必須遵守教會的基本規定:不能帶入違禁品;不能進行未經批准的集會和活動;不能損壞內部的任何物品等等。
隨著警方對許多遊行和集會發出反對通知書,不少抗爭成了違法活動時,爭議便趨向白熱化。究竟教會應否繼續開放?除了安全的考量,亦包括會否令人誤以為教會支持違法活動,甚至成為包庇犯罪人士的「天堂」?
難道教會的門不該為所有罪人(包括基督徒)而開?
香港教會面對的是示威者和警方、民與官的對壘,其他地區教會所面對的或許是不同群體的對峙。無論劃下界線的是倫理、價值觀、黨派、種族……,教會的大門是否願意為和我們不同的人、受我們鄙視的人,甚至是欺壓我們的人而開?
處於政治漩渦中的香港教會,面對的不同論點所牽涉的已非對錯,而是教會如何處理不同意見的方法和程序。許多教會因內部分歧導致分裂,往往不是神學或信仰核心價值的問題,反而是很多弟兄姊妹將一些本非絕對的議題,提升至以真理來看待,將個人意見看作信仰原則,認為絕對不能妥協,因此只能以關係破裂告終。
此次社會運動最能考驗的,並非神學立場是否正確,而是信仰生命的根基是否穩妥:是否讓非絕對的政治判斷凌駕了信仰原則?當期望的結果遲遲未出現,能否繼續持守基督徒應有的處事原則?是盡了努力後將結果安心交給上帝,還是為求目的不擇手段?究竟一直以來,弟兄姊妹的關係建基在表面的交通分享、吃喝玩樂,還是真誠的信任和彼此委身?
這是個富挑戰性的年代,也是好好考驗個人屬靈生命和信徒關係的年代。這是對香港教會和基督徒的考驗,也是對普世教會和所有基督徒的考驗。
「若有人用金、銀、寶石、草木、禾秸在這根基上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它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哥林多前書3:12-13)
1. 詳見筆者另一篇文章,蔡志森:〈亂世社關情〉,明光社網站,2019年11月11日,(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2月17日)。
2. 詳見筆者另一篇文章,蔡志森:〈耶穌究竟有幾暴力〉,明光社網站,2019年9月16日,(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2月17日)。
蔡志森,香港明光社總幹事。中國神學研究院基督教研究碩士,曾任香港電台高級記者、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編劇,及中學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