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sue 35
Kingdom Neighbors

Protect the family and create happiness from generation to generation

"Truth does not become more real just because it is recognized by the whole world, nor does it become less true just because the whole world opposes it." ─…

─邁摩尼德斯(中世紀猶太教神學家),《迷途指津》(Moses Maimonides, Guide for the Perplexed)


圖片提供/唐宜蘭

▲臺灣爸爸為孩子訴求一個完整及穩定的家。

2013年,多元成家草案在臺灣社會連月話題不斷,11月30日更延燒整條凱達格蘭大道(凱道),反對該草案的「下一代幸福聯盟」(幸福盟),以及支持多元草案的「臺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伴侶盟),正反擁護者於當天走上街頭。


10月25日後,在立法院有兩項關於臺灣家庭的重大法案一讀通過,即將進入二讀審議討論,一項是由立委尤美女提出的,修改民法972與相關法條的「同性婚姻法」1,一項是由伴侶盟提出的「多元成家草案」三項法案中的「婚姻平權法」2.


接著,伴侶盟又陸續提出「伴侶制度」和「家屬制度」兩項草案。立法院朝野立委對此議題各有主張,支持者認為這是基本人權;反對者認為涉及中華文化傳統價值,理當凝聚社會共識,不宜冒然躁進。

▲三十萬到場的民眾本是沉默的大多數、是默默無聞的升斗小民,1130這天見證了臺灣純樸人的勇氣。(Aaron Wang 攝影)

摧毀婚姻家族倫常


何謂「伴侶制度」?─除有配偶者與直系血親外,皆可登記成為伴侶,伴侶不須經過雙方同意,任一方可隨時解約。


→沒有忠貞可言;特別強調兩個伴侶個體的結合與另一方血親無姻親關係,生下的孩子與阿公、阿嬤、叔叔、伯伯、阿姨等無親戚關係。


何謂「家屬制度」?─即多人家屬。任何人可自行決定與沒有血緣關係的人成為家人共同生活。


→可能形成一男二女、一女二男、二男三女等複雜的合法多P(源自multi-people,俗意「多位性伴侶」)家庭組合。


何謂「收養制度」?─同性戀、雙性戀,及跨性別者結合之伴侶關係皆可領養小孩。


→一旦同性婚姻通過,將要面對代理孕母、借精、借卵生育的複雜社會問題。女性販賣生育能力或男性出借、出賣精子,導致同父異母兄妹結為夫妻的問題已在英國發生。


幸福盟表示,多元成家法案通過後,將徹底摧毀既有婚姻家族間的倫常關係,各級學校的課本都必須改寫,兒童與青少年的性別認知必都混淆,972法案的修改,將帶來社會重大的改變和深遠的影響。事實上,披著「自由與人權」外衣的性解放運動正侵襲著臺灣,「歧視」的指責造成寒蟬效應,使社會大眾被迫噤聲。面對家庭價值徹底崩解的嚴峻威脅,平時沈默的升斗小民終於選擇走上街頭,共同守護孩子。

只要性,不要愛


這世代,孩童及青少年所面對的性試探遠遠超過眾人所想像。月前,臺灣教育部編印的三本國中小性別平等教材部分內容觸法,遭監察院糾正。教材內容包括「墮胎是一項合法、合理的選擇」;「男生和男生做愛」;「你們要如何做愛」;「如何製作口交膜」及「使用水性潤滑劑」等文字。30分鐘的所謂「性教育影片」《青春水漾》進入國小放映,教孩子們尋找性敏感帶、未婚做愛,在在引起家長憂心。


《青春水漾》僅是其一,另有其他多元情慾教材攻佔小學到國、高中,無一放過。例如有份青少年「性教育手冊」《做親密,愛自主─從無法抗拒到積極同意》進入校園。手冊用反向思考挑戰孩子,引起青春期孩子的好奇,在手冊問卷調查中還問學生「你是否準備好發生性行為?」等問題,手冊不斷提到「性」,卻沒有談到愛,更遑論優美人性的道德情操。臺灣於2004年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由教育部發佈至各級學校執行。細則中,對於性別教育的內容作出規範,包括「情感教育」、「性教育」及「同志教育」,這些事只有身在學校現場的老師才知情,家長事先不知道。幸福盟指出,性別教育最大的問題在於學校未在事前知會家長,多元性別涉及孩子「性」價值觀的建立,應先通知家長,讓家長有空間可以回應。

▲有坐有站的阿公、阿嬤為了疼惜孫子,為了珍惜善良風俗,也挺身而出。(Jason Chang 攝影)

他山之石—美國麻州同性性行為上升五成


目前美國已有17州加上華盛頓特區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麻薩諸塞州是美國第一個通過同性婚姻的州政府,自2004年起,老師有責任教導學生同性戀如何進行性行為,十年後遺害深遠。


2007年聯邦法院判決麻州的父母沒有權力涉入學校之同性關係的教學。前一年有家長提出訴訟,當要教導同志相關主題時,學校應通知家長,讓其幼兒園孩子可以離開學校,卻遭聯邦法院駁回,由於同性婚姻在麻州是合法,學校有責任教導同性戀關係的正常化,因此學校沒有義務通知家長讓孩子退出,無論父母的想法和信念為何,接受同性戀是關乎「好市民」的事情。除非在家教育,父母只能無奈地將性教育的主導權拱手讓出。


在2005年到2009年之間,麻州青年危機行為調查結果顯示,在孩子「自我認同為同性戀者」以及「同性性行為」兩項幾乎上升五成。另有多項研究顯示,同性戀青年的自殺率高過非同性戀青年一倍半到七倍之多。根據臺灣疾病管制署統計,2013年由國家支付的愛滋病醫療費用已達30億,每年繼續成長,感染愛滋病原因以男男性行為佔最大宗,高達74%以上,愛滋病於2012年已成為青少年十大死亡原因之一。同性婚姻入法,必伴隨學校教育,鼓勵年輕人嘗試同性性行為,告訴年輕一代這也是一種選擇,加速擴展愛滋病的可能性。臺灣愛滋感染比率,在亞州四小龍中排名第一,是日本和韓國的十倍,感染者大部分是年輕人。

▲真理,並不會因為得到全世界的認同而變得更真實,更不會因為全世界都反對就變得不真實。(Jason Chang 攝影)

「多數弱勢」 勇敢挑戰「少數強勢」


1130凱道活動落幕後,隔天聯合報的頭版新聞寫著:「昨天從中午開始,凱道就不斷湧入人潮……場上七成是年輕面孔,也有不少爸媽帶著小孩的家庭,個個貼上聯盟發的貼紙『反修民法972』。」


幸福盟表示,「多數弱勢」為了愛孩子,勇敢地站出來挑戰「少數強勢」,到場的民眾原是沉默的大多數、是默默無聞的升斗小民,1130這天見證了臺灣純樸人的勇氣,讓大家聽見沈默的大多數要守護家庭的聲音。


本次聚集人數,幸福盟估計超過三十萬人,臺北市警局中正一分局表示此集會是「本年度群眾集會凱道人數最多的一次」,盼望政府聽見沈默多數的聲音。聯盟謝謝部分媒體的忠實報導,也對某些媒體公布諸如「萬餘人」或「五萬人」的不實數字感到遺憾。


活動隔天,新店行道會的張茂松牧師在網誌上如此寫著:「今天看到三十多萬人站出來,不同的信仰卻有相同的道德觀念,相同的家庭價值,一起站了起來,沒有政治算計,沒有經濟利益;只為了臺灣社會的善良風俗,從臺東、臺南到臺北,男女老少都來了,大家所圖的是什麼?不是別的好處,而是一個簡單的道德價值!」


身處關鍵時刻,幸福盟主張:「政府及立法院重視沈默的多數,維護婚姻家庭制度,停止推動性解放法案;各級政府遵守教育基本法等規定,將教育參與及選擇權還給家長;任何婚姻家庭制度的改變,必須經全民公投通過後始得為之。」孩子們渴望的是一個完整及穩定的家,是一個爸爸與一個媽媽的家,此時臺灣所有的家庭要一起努力,為下一代的幸福共同堅持,堅持對婚姻的承諾,讓一男一女的婚姻所自然生育下來的孩子,一代又一代地在這塊土地上傳承下去。

▲臺灣所有的家庭要一起努力,為下一代的幸福共同堅持對婚姻的承諾。

Notes
1. 將民法親屬篇972條文中「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的「男女」兩字修改為「雙方」。這樣同性婚姻就合法化。
2. 將民法972條文中的「男女」兩字刪除,與註1類似,同樣使得同性婚姻合法化。草案也更改婚姻家庭民法裡諸多含性別之用語,如夫妻改成「配偶」,父母改成「雙親」,「祖父母」改成「二親等血親尊親屬」等。

作者小檔案 林潔恩,專欄作家,作品散見各大報副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