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sue 53
Kingdom Stewardship

[Personal Finance Series] Financial Risk Management

醫療實務篇:實際案例分享

「要小心看顧你的羊群,照料你的牲畜。」    (箴言27:23)

「把你的錢投在對外貿易上,總會有贏的一天。要在不同的地方,或好些地方投資,因為你不知道在這世上會遭遇甚麼厄運。」    (傳道書11:1-2,現代中文譯本)

「求你指教我們怎樣數算自己的日子,好叫我們得著智慧的心。」    (詩篇90:12)

延續《神國》雜誌52期〈財務風險管理─醫療篇〉一文,筆者提供三個常見的臺灣醫療保險實際案例,加以說明解析,讓讀者更深刻了解完整終身醫療與量身訂做規劃之重要性。(本文貨幣單位為新臺幣。書中人名均為化名,場景也改寫,以保護個人隱私。)

實際案例一

小莉,二十二歲單身女性,行政助理。自幼因父母離異而與母親相依為命,母親三年前罹癌病逝,父親早已另組家庭,音訊全無。

緣由:小莉上班途中,被後方汽車闖紅燈追撞造成嚴重外傷,對方肇事逃逸。小莉想起母親病逝前提及為她規劃了五張保單,申請理賠時才發現,雖然擁有五張保單,卻無法理賠。

雖然小莉知道有五張保單,卻不知道投保內容;當事故發生時,才驚覺心裡所想與實際投保內容不同。小莉雖因車禍受傷,但若請假住院,公司會扣全勤獎金與日薪,因而決定忍痛上班。她無法理賠原因如下:

第一張 防癌險:小莉發生車禍意外,不是癌症,因此無法理賠。

第二張 終身醫療險、住院醫療(限額)、純六十萬意外險:終身醫療險與住院醫療限額,以住院為理賠要件;小莉沒有住院,因此不符合理賠標準。純六十萬意外險,理賠因意外造成死亡與殘廢,小莉發生意外但沒有死亡或殘廢,因此也無法理賠。

第三張 二十萬壽險、七十二萬防癌險、豁免保險費:壽險理賠條件為身故與全殘。附約又是癌症險,也未符合殘廢等級可豁免保費標準,因此無法理賠。

第四張 兩單位防癌險:小莉發生意外,不是癌症,因此無法理賠。

第五張 機車強制險:在臺灣,汽機車強制險基本上以保障對方為主。因對方逃逸,被害人可向政府設置的特別補償基金申請理賠,申請條件是被害人必須在事發當時報警處理後,即刻到醫院就醫取得證明。小莉沒有報警,也沒有去醫院就醫取得證明而直接去公司上班,因此無法申請特別補償基金來理賠。

綜合以上解析,為何小莉五張保單中重複投保三張防癌險?小莉回應:因媽媽罹癌,保險業務人員紛紛建議媽媽為小莉規劃防癌險,造成重複投保。如果財務預算許可,重複購買能夠重複理賠的多重保障是可以的;但若終身手術、醫療實支實付、意外實支實付、意外住院日額尚未規劃,就將錢規劃在同一險種,就不是安全的財務與保險規劃。

財務規劃師建議

小莉二十二歲,單身,擔任行政助理,收入有限,一人獨自在外租屋生活,若能提早檢視保單,除避免重複購買相同保險外,提早將終身手術、醫療實支實付、意外實支實付、意外住院日額與豁免保費補齊,扣除目前每年5,788元保費外,每年增加保費大約11,000元(每月平均1,000元),即擁有完整醫療規劃與保障。

實際案例二

志強,二十一歲大三學生。志強的同學放學騎車時發生車禍,大腦嚴重受損成為植物人。車禍同學為家中獨子,父母親一夕間頭髮由黑轉白,為此意外而用盡家中積蓄。志強因此產生警惕,請在保險公司任職的表哥協助規劃意外險。

緣由:志強大三上學期,主任邀請筆者至學校分享保險規劃的重要性及如何進行財務規劃,課程結束後,志強回家發現,當初請表哥規劃的是意外保險,但保單內卻沒有意外險,因此主動尋求協助檢視保單,以確認投保內容。

志強保單內容確實未規劃意外險。其中終身健康保險與住院醫療定期保險附約,若因意外住院仍會有住院理賠,但若如案例一小莉發生的意外,沒有住院就完全沒有理賠。志強對保險沒有概念,不知道若透過壽險公司規劃意外險一百萬、意外醫療限額五萬、意外住院日額1000元,一年保費大約2,000多元。

檢視過程中,志強也赫然發現,防癌終身保險附約需繳費七十四年,志強目前二十一歲,所以必需持續繳費到九十五歲,保費會隨年齡增加調高保費。與志強原本以為跟主約一樣二十年繳完、未來不必再繳交任何保費的認知有極大的差距。因此志強堅持重新規劃保單,做出符合自己需要與認知的保險規劃。

▲無論保險業務人員與我們的關係如何,都務必了解投保內容,拿到保單後,請再次確認投保內容是否與自己想要的相符合。

財務規劃師建議

志強要購買意外險,是因同學意外造成對家人傷害與巨額醫療費用支出,而希望自己能將風險轉給保險公司。對二十一歲打工的志強來說,家境並不寬裕,卻願意每月支付近2,000元來負擔保險費,可以深刻感受到他對家人的愛。

志強規劃完整終身醫療險,一年保費約30,658元,平均每月增加652元。真心建議與提醒:無論保險業務人員與我們的關係如何,都務必了解投保內容,拿到保單後,請再次確認投保內容是否與自己想要的相符合。

▲了解完整終身醫療保險,才能量身訂做最適合自己的規劃。

實際案例三

大雄,一歲時,母親淑敏為自己與家人規劃保險,希望給家人一生最好的禮物。

緣由:淑敏去年繳完第二十年的保費後,今年又收到保險公司繳費單,驚然發現所規劃醫療險不是終身的,全家保單必須繼續繳費才能使醫療附約持續有效。更嚴重的是,淑敏的先生於六年前因高血壓與糖尿病,需固定門診與持續用藥。

淑敏透過朋友引介與筆者面談,會晤時淑敏情緒激動,因保單內容與她的認知差距極大。淑敏以為,全家所投保險主約與附約都是繳費二十年後,不必再繳費、終身擁有所有保障。如果住院或手術,終身擁有醫療保障。沒想到,除了壽險與癌症醫療是終身保險外,住院醫療保險附約必須繼續繳費至七十五歲,住院費用給付繼續繳費至七十歲……。

淑敏今年五十二歲,若要重新規劃完整終身醫療、終身手術、醫療實支實付,將是一筆之前沒有想過的費用;淑敏的先生於六年前發現高血壓、糖尿病,無法投保任何醫療險,造成淑敏退休規劃上一大缺口,更擔心所存退休金無法負擔未來醫療費用支出,而必須延後退休,繼續上班。

財務規劃師建議

1.大雄部分:大雄身體健康,可重新規劃終身醫療、終身手術、醫療實支實付、豁免保費。核保完成後,原本保單務必保留終身壽險與終身癌險,其餘非定期醫療險,有繳費才有保障,若取消不會有任何損失(保險公司也會退回未到期保費)。

2.淑敏部份:淑敏今年五十二歲,還可以規劃終身醫療保險。若身體健康、經濟預算許可,鼓勵與大雄相同規劃與調整。

3.淑敏先生部份:因已有高血壓與糖尿病,已無法投保任何醫療保險(雖然最近臺灣推出弱體保單,針對高血壓與糖尿病保戶,但保費非常高,筆者並不建議投保)。因此淑敏先生必須繼續繳交保費,保留原本整份保單。

親愛的讀者,您已有多久沒有檢視現有的保單、財務規劃與配置?不妨趁此機會重新檢視,確認目前的規劃是否合乎現在與未來的需要,成為神忠心、良善又有見識的好管家吧!


Pan Huating, general manager of Gabriel International Wealth Management Consulting Co., Ltd., founder of Gabriel Saint Financial Team, CEO of Taiwan Aetna Insurance Brokers Company, holds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planner and psychological counselor certificates, and is a member of the Chinese Boaz Association Teacher at Joshua School of Management. He loves life and devotes himself wholeheartedly to domestic and foreign gospel ministries, serving the disadvantaged in rural areas and poverty alleviation projects. He also participates in the ministries of entrepreneurs achieving kingdom enterprises and the Great Commission, and using his life to influence liv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