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 you know what insurance is?
提起保險,其實大家都不陌生。在美國,有車的人都要有車險,否則就拿不到駕駛執照;借錢買房的人都要有房險,否則借不到房貸;在高品質高價位醫療的今天,對大多數人來說,更是非有健康保險不可,否則一場大病,可能導致積蓄用盡,甚至負債終身。保險基本上是一種原理簡單、操作複雜的協議安排。對大多數人來說,保險就像是個奧秘,很難分析理解和作有效的評估,一般只要求保費低、給付高、沒有白花錢就好,其他細節就託交給保險從業人士全權負責了。
保險到底是甚麼
在世上我們有苦難,基督徒也不例外(參約翰福音16:33),但「通達人見禍藏躲;愚蒙人前往受害。」(箴言27:12節)家庭持有適度的保險,其實是一種為將來打算的方式。
保險是近代商業經濟的產物,它主要的功能是處理風險成真情況下的善後。保險的原則是集羣互助,合理分擔,事前規劃。它應用統計學的大數據學理,有效降低風險評估的可能誤差。比方說,一百萬輛車子在路上跑,一年有多少輛會出車禍,可以根據過去的資料、現在情況和未來的預期改變,作出可靠的預估。但是哪一輛車會出車禍,就真的說不準了。一般的保險可以說是「幸運不出事的人幫助不幸出事的人」。一般而言,幸運者越多不幸者越少,保費就會越便宜;反之亦然。
保險的安排常常需要在風險變成危機以前,而且越早越好。當風險變成危機時,這時也是不幸者居多,幸運著居少的時候。因為在這時候,大多數的幸運者或是幫不起,或是不想讓人佔便宜。不幸者或是要付很高的保費,或是祇能自求多福了。比方說,一個七十多歲有過小中風的人要買長照保險,就很不容易。
對個人來說,一生中通常有兩種風險:死亡與長壽。買保險是買安心,負責任。
買人壽保險主要是應付死亡風險,是個人對家小負責任的表現:萬一提早回歸天家,更給家人合宜的時間調整規劃未來,不會馬上承受金錢的壓力。(參提摩太前書5:8,人要看顧親屬。)
長壽風險是人還沒過世,錢就花光了。例如,美國退休人士一年的生活費用是五萬美元,而六十五歲退休的人平均怡養天年二十年。那麼六十五歲退休的人需要存多少錢才能老有所養?如果沒有機構的終身年金(Pension,通常是月退休金),又沒有利用年金保險,幾乎任何數額都不是恰恰好,不是太少,就是太多。主要原因是,一大群人的天年有平均值,一個人的天年只有事後才能知道。以今天的醫療科技,人人都有可能當過百壽星。沒有年金保險,大家只好儘量存錢,以防老本用盡,變成兒孫或社會的負擔。長壽的風險,若是一個人自我承擔,多半是事倍功半。買保險則有減低風險善後儲備負擔的功能。
保險的幾種特點
成功的保險會創造多贏效果
保險會讓投保人減少對風險善後的擔心,讓需要被照顧的人得到比較穩定的幫助和支持。它會幫助個人和社會活用資財,增加就業,創造財富。當然,它也需要讓承保者(保險公司及保險經紀人)取得合宜的利潤和傭金。保險的成敗主要取決於承保者是否有足夠的智慧、專業、能力、誠信,善盡好管家受託負者的職責。
保險本質上是不同數額先前的錢和後來的錢之交換。所有投保人的保費全加起來,再加上投資穫利,應該不少於承保者的營業開支、保險給付、和合宜利潤的總和。否則,承保者很難生存,也不容易履行對投保者的承諾。一般出問題的保險都是因為保費定得太低,或承諾的給付太高,或投資穫利太少,或營業開支太大,或風險太過集中,或被淘空資金造成惡性倒閉。
保險是一種財務服務
保險藉集羣互助、合理分擔的方式,幫助我們處理未能避開的風險。它另外一個功能就是聚沙成塔,把人們為了萬一而準備的游資聚集在一起,轉成比較高收益的長期投資。比方說,有了健康保險,我們就不必時時腰纏萬貫,留著大把鈔票,準備萬一生大病,能夠看醫吃藥。這樣,為大病準備的錢就可以拿去投資賺錢。同時,承保者也將預留給未來給付的保費部分,聚集一起,投資生財,也就有更多的資源去處理風險的善後。正如保羅所說:「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腓立比書2:4)
集羣互助的道理大家都懂,困難複雜的是怎樣安排才算是合理分擔。一般來說,風險大的人要多分擔,錢多的人要多分擔。但多分擔多少才是合理,這可是見仁見智,要靠智慧和專業。耶穌也說過,「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路加福音12:48)
沒有風險就用不著保險。所以,不論是投保者或是承保者,面對保險的第一歩是認知風險,評估風險。對投保者來說,自己有資源處理風險是不需要買保險的。對承保者來說,不能有效評估或沒有足夠資源處理善後的風險,不該獨自承擔,而需要買再保險(reinsurance),以便聚沙成塔、集群互助。
前面提到,保險需要事前規劃。已經發生的事不是風險,是災難。常常聽到人說,我好好的為甚麼需要保險?我現在生病需要花大錢,為甚麼買不到保險?對於前者,此刻好好的並不能保證下刻也風平浪靜。對於後者,你不是買保險,你是找人幫你付錢。賠錢的生意做不久,承保者必須為已投保者兌現承諾和負責任;但承保者也需要有足夠資源才能應付受保者發生意外時的理賠。
保險是一種契約協議
保險的有效時間可長可短。保險的契約協議,通常是由承保者擬訂,投保者填寫。如果承保者是政府(公共保險),投保者一般沒有太多的選擇空間。短期的保險,例如車險,通常以半年或一年為期,保費及給付都標示得相當清楚。長期的保險,例如人壽保險,或是長照保險,都有幾十年的期效。承保者通常保留許多包括保費和給付調整的權責。調整須有合適的理由,並且要通過適當的程式,增加承保者的利潤通常不被認為是合適的理由。
從承保者的身分來看,保險可歸化為公共保險和民間保險兩大類。公共保險較注重照顧弱勢,並且讓錢多的多分擔一些,有時還依賴稅收來補助。在聚羣互助上,公共保險有時是跨越世代的。舉個例子,美國的老人社會安全年金就是跨世代的,由今天的青壯認養今天的老人。換句話說,它就是將傳統的養兒防老的理念公共化,在少子化、人口老化的今天,這樣的安排很難永續。你想想,兩個青壯要認養一個老人,而且還要照顧自己的父母,祖父母,該有多累?民間保險沒有強制性,在合理分擔的安排上,多半要遵從風險大多負擔的原則。在集羣互助的安排上,羣組的成員多半有高度相似性,很少是跨越世代的。
前面提到,保險應該要事前規劃,而且要越早越好。擧個例說,多數的長照需求是在七十歲以後。五十歲以前長照保費要比六十歲以後便宜很多。主要原因是這十年之差,降低了承保者須要給付的機率,並且承保者多了十年投資穫利的時間。
至於怎樣選擇承保者?大體來說,不需要太多服務的短期(短期不一定指保險期間短,而是指需要服務的期間短)保險看保費,需要長期服務的保險看誠信。比方說,定期人壽保險(term life insurance)屬於「短期」,主要看保費。終身人壽保險(whole life insurance)主要看誠信。因為終身人壽保險,承保者保留許多調整的權責。至於要不要買保險?一般來說,對自己不能承擔的風險就應該買保險,即使有時須要節衣縮食。對待保費,最好當作經常支出,這樣,我們就一不必為風險擔心,二不必為保費痛心。
聖經教導我們要全心全意地信靠神,不可倚賴自己的聰明(參箴言3:5-6節)。聖經也要求我們要作神的忠心好管家(參路加福音12:42),除照顧家人及鄰舍外,還要照顧貧困、弱勢的人,也因此蒙福(參箴言19:17,28:27)。利用保險的機制來幫助風險善後是明智之舉。
下次我們將討論在北美哪一種保險工具適合家庭的需要。
Yi Longyang graduated from the Department of Mathematics of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and received a PhD in Mathematics from Washington University in the United States. He has been employed in the U.S. actuarial industry since 1975; became a Fellow of the Society of Actuaries in 1979; and became an Enrolled Actuary with the U.S. federal government in 1980. I have been directly or indirectly involved in the internal work of the insurance business, including marketing, products, operations, investment, finance, accounting, etc. He believed in the Lord through grace in 1990 and now lives in Maryland, U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