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期
神國英文 Project Arctos

上帝所賜的禮物

生活在這個世界上的許多人,常常都會問自己一個古老的問題:什麼是幸福?幸福是許多人極為珍視的事,但很多人並不了解,幸福對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樣貌。許多人相信,幸福可以透過一些客觀因素獲得,包括婚姻、成功、地位、文化、收入,以及人生中的各種事件。然而,這些因素其實只能解釋一個人幸福感差異中的很小一部分。即使擁有這一切,也不能保證一個人就一定幸福。當人們不斷追求那些自認會使自己幸福的事物時,最後卻常常發現自己內心依然空虛。無論我們在人生的哪一個階段,總是不斷為自己設定新的目標。當完成一個目標之後,又必須開始制定下一個目標,並努力朝著它前進。如此一來,人們在追求幸福的過程中,始終不得安息。

我們常常一心追求「快樂」,卻忽略了其他真正的需要,也忽視了自己早已擁有的許多祝福。

另一件值得注意的事是,當人們被問到:「十年後,你認為自己會有多幸福?」許多人給出的答案,通常與他們現在感受到的幸福程度相差不大。問題就在於,幸福並不是預先決定好的;它會隨著我們如何面對人生中的問題而起伏變化。因此,我們很容易因著當下的感受,一次又一次地改變人生方向。那麼,究竟什麼是「幸福」?幸福是否有可能長久存留?對我而言,幸福來自於過一種充滿喜樂與滿足的人生,而這樣的人生,可以在基督裡找到。雖然幸福未必能永遠持續,但至少有一條道路,使人能真正活出幸福的人生,那就是藉著我們與基督的關係,以及神所賜給我們的禮物。

正向關注 ── 當不同版本的幸福彼此碰撞

但在談神所賜的禮物之前,我想先探討,我們有時是如何讓別人來定義自己的幸福。身為人,我們很難不受各種人際關係的影響,而把自己的價值建立在別人的評價之上,例如家人、朋友、同儕等等。而這也使我們更難真正獲得屬於自己的幸福。心理學家 Edward Tory Higgins 提出的「自我差異理論」(Self-Discrepancy Theory)指出,當「真正的自己」與「自己想成為的人」或「應該成為的人」不一致時,人便容易陷入心理衝突。

當我們的真實自我與理想自我 ── 也就是我們夢想成為、渴望成為的樣子──不一致時,就可能產生沮喪與失望。另一方面,當我們的真實自我與應該自我(ought self)──也就是我們認為自己「應該」成為的樣子──不一致時,就容易產生焦慮、羞愧和罪惡感。

有時候,人們獎賞的並不是「真正的我」,而是因為我達到了某種標準。

心理學把這種來自他人的獎賞稱為「正向關注」(positive regard)。例如,只有當我們考到好成績、得到獎項,才獲得別人的稱讚或關愛,這就是正向關注的一種表現。在這樣的環境中成長,許多人往往會一直追求來自外界的肯定,而不是尋找內心真正的滿足。

自我實現(Self-Actualization)

我為什麼要談這些呢?著名心理學家亞伯拉罕.馬斯洛(Abraham Maslow)認為,身為人,我們有一些基本需要,其中包括正向關注以及自我實現(self-actualization)。所謂自我實現,就是一個人成為自己所能成為的一切。一般而言,自我實現必須先建立在其他需要得到滿足之後。依照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由低到高依序包括:

  • 生理需要
  • 安全需要
  • 愛與歸屬的需要
  • 自尊的需要

較低層次的需要,例如食物、水和住所,通常會先得到滿足;而較高層次的需要,例如建立關係,則往往在人生較後期才逐漸實現。在這個過程中,我們常常把人際關係和歸屬感,看得比自尊、自我價值還重要,儘管後者其實屬於更高層次的需要。因此,我們經常是出於責任感去做許多事情,而不是出於自己真正的心意。一般而言,要達到自我實現,不但需要滿足其他各項需要,也需要建立穩固的自我形象,並清楚知道自己人生的目的。

我相信,世上的每一個人,都在努力追求自我實現,希望活出自己最大的潛能。歸根究柢,自我實現,就是建立屬於自己的身分認同,並把它活得淋漓盡致。而我相信,我的自我實現是在基督裡找到的。若要找到這份自我實現,我們需要真實相信自己屬於基督,明白神正呼召我們走向何方,也知道自己為什麼選擇跟隨祂;而這一切,都能在神所賜的禮物中找到答案。

神所賜的禮物

那麼,我先前提到的神所賜的禮物究竟是什麼呢?

最近,我在羅格斯大學(Rutgers)求學期間所參加的一間教會中,查考了一段經文,就是路加福音十五章11至32節〈浪子回頭的故事〉。故事講述一位父親有兩個兒子。小兒子提前向父親要求分得應得的產業,於是父親便把家產分給兩個兒子。小兒子隨後遠走他鄉,揮霍一空,把所有財產都花盡了。後來,那地方遭遇饑荒,他只好去替人放豬。他餓得發慌,窮困到甚至連餵豬的食物都想拿來充飢。等到他醒悟過來,知道自己犯了罪,便決定回到父親身邊。當他回到家時,父親立刻熱情地迎接他,為他的歸來歡喜快樂,並且設擺盛宴慶祝。

另一方面,一直留在家裡田間工作的長子,看見家裡熱鬧非凡。有一位僕人告訴他事情的原委。長子聽後心中充滿憤怒與苦毒,因為他認為,弟弟所受到的待遇,本來應該屬於自己。但父親提醒他,這場慶祝真正歡喜的是:弟弟曾經迷失,如今卻找到了回家的路。

雖然整個故事主要聚焦在小兒子身上,但其實兩個兒子的故事,各自都帶給我們不同的功課。

從小兒子的身上,我們常以為某些事物能帶給自己幸福,卻往往忽略了真正重要的是什麼。而當我們跌到人生谷底時,反而更有機會敞開心胸,也更容易願意改變。從大兒子的身上,我們則看見,即使我們努力遵守神吩咐我們遵行的一切規範,神的愛卻不是一種交易,不是因為我們做好事,就能賺得自己所需要或想要的東西。

討論這段經文時,我們小組有許多人都提到,大兒子雖然身體一直留在父親身邊,心卻沒有與父親同在

今天也有許多人自稱是基督徒,卻喜歡把別人歸類,或者訂出一套又一套標準,要求別人遵守,並宣稱這就是神所要的。當他們以這種方式實踐神的話語時,往往更多是出於責任感,或懷著某種隱藏的動機,因為心裡期待能得到某種回報。然而,神所彰顯的是無條件的愛。祂即使知道我們滿身罪污,仍然愛我們。正因如此,祂差遣自己的獨生子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擔當我們一切的罪。

最近,我在若歌教會所聽的一篇講道,也談到神當初為什麼來到我們當中。其中有兩節經文,特別觸動我的心:

  1. 「耶穌聽見,就對他們說:『健康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馬可福音二章17節)
  2. 「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祂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忍受了十字架,輕看羞辱,便坐在神寶座的右邊。」(希伯來書十二章2節)

神賜給我們的禮物,就是祂的獨生子。基督耶穌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好將那最大的禮物賜給我們,而這份禮物,就是與神同在的生命。若要成為基督的跟隨者,我們需要培養一顆謙卑的心,也需要具備自我覺察,承認自己是罪人,承認自己曾經犯錯,也可能仍然會犯罪。無論你現在是怎樣的人,或你過去曾經是怎樣的人,都不是最重要的。

真正完全的接納,乃是在神所賜的禮物中,藉著基督而得著。

對我而言,真正完全的自我實現(self-actualization),同樣是在基督裡。在這個艱難的世界中,我們竭力憑著信心而活,並住在基督裡。我們都是罪人,也都需要尋求神的引導。身為罪人、需要神的引導,並不表示神就會少愛你一點。如果你願意為自己的罪負起責任,並委身成為一個屬基督的人,神永遠都會歡迎你。這就是許多人最終找到救恩的原因,也是他們找到許多人苦苦追尋的「幸福」的原因。


作者簡介

Tiffany Tang最近畢業於羅格斯大學(Rutgers University)。她主修心理學與傳播學雙主修,希望未來投入心理健康領域工作,並成為推動心理健康意識的倡導者。她盼望成為神手中的醫治者,無論是透過自己所學的心理學專業,或是藉著基督的話語與大能,來成就神的工作。